1樓:濤聲海韻
當事人想給看守所裡的在押人員寫信,內容如果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看守所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具體什麼內容能否通過,由有關機關確定,但建議最好通過委託律師與犯人接觸來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有任何處罰!
如果在押的人還沒有判刑之前好像是不能和外面的人通訊的。如果判刑好了,可以隨便寫信的。不過寫的信和收的信都是開封了。。。**也能郵寄進去。
顯然你這個是沒有判刑的,這樣的話,他是很難和你打**和寫信的。你要理解他,你就等於他被綁架了一樣,你要盡力的營救他。你應該盡最大的努力聯絡到他朋友那些,看什麼情況。
如果你請了律師,律師可以和他面對面的交流。
你不要指望寫信了。
可以給看守所裡的在押人員寫信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犯罪嫌疑人被羈押期間仍然享有通訊權,可以給他寫信。但是出於偵查需要,嫌疑人被關押期間的一切信件都要經過看守所警察的檢查,凡是涉及案情或可能涉及案情的、或者可能影響嫌疑人情緒的信件,警察一般都不會交給嫌疑人;
二、可以委託律師前往會見了解案情,並制定可行的辯護策略。
4樓:戲顏兒
寄信給看守所裡的犯人,收信人會收到信件。但是信件會經過看守所檢查,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相關案件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
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看守所送物、會見、通訊、請假須知看守所對在押人員近親屬送物的規定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在押人員收發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經檢查,對沒有發現問題的信件即可發出或交給在押人員本人;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內容的信件,應予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在押人員發收的信件,看守所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則一律交辦案機關處理。 留所服刑罪犯可以與其近親屬通訊。但發收的信件,一律要經過看守幹警檢查,發現有礙監管或散佈反動言論內容的,應予扣留,並做嚴肅處理。
根據以上規定: 1:嫌疑人的單位無權檢視這些信件,只有辦案部門民警和看守所民警才有權檢視. 2:
沒有規定要求通知犯罪嫌疑人,比如有些串供信件是肯定不會通知的.對辦案影響不大的也可能通知.具體由管理人員掌握. 3:不一定能全部領回,比如有些涉及案情以及串供信件可能會被沒收作為證據. 4:這個由檢查人員確定,最好不要在信件中提及與案件有關的事情,凡是與案件有關的語句都有可能看作涉及案情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的規定,只要是正常的按照程式的通訊是可以與看守所的在押人員進行通訊。希望能幫助你,也希望你男朋友早日出來,別擔心一切都會好的,祝你們幸福!
如何給看守所的在押人員寫信
6樓:四哥有法說
如果不是大型的看守所,不知道編號,可以直接寫姓名就可以了。如果是大型的看守所,在不知道編號、室號的情況下,通訊就有些麻煩了。但並不是所有的在押人員都編號,只是對個別的職務犯罪(如**)防止串供的才實行編號管理。
各地的管理方式都不相同。
法律規定: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7樓:路過人間
每個地方執行的尺度不一樣,但是有一個準則就是不能談及任何關於案情的事情,特別是不要寫一些自認為隱晦的話語,一旦警察認為你有談及案情的舉動或者企圖,會扣下的。加之要考慮到在押人員的心情,還是多說些家裡都好,請放心,配合辦案部門查清事實真相之類的話為好。
8樓:無錫陳雨律師
建議詢問看守所工作人員。
看守所裡的在押人員怎麼收到律師函?
9樓:
律師函可以寄給你的家人,或者寄給監獄收發室
怎麼給看守所在押人員寄衣物,**號碼怎麼寫?
10樓:揚州老金
通常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家屬持辦案單位給家屬的拘留通知書到看守所,值班室有人接待,送進去的衣服要將衣服上的拉鍊,銅或鐵製的鈕釦,裝飾件以及衣服上的長帶子摘除。
看守所裡在押人員還沒判刑,給他寫信進去他能不能收到?
11樓:正商觀察者
就該問題而言,當事人必須清楚一點,根據規定人犯在被羈押期間是可以與家人通訊的。但是,當事人要注意,其通訊內容不要影響案件偵辦,不要影響人犯的情緒。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 規定,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知道是可以寄的,但是好像你寄過去要那邊的看守人員看了沒有什麼危險或不好的資訊他才會給到收信人的手上
13樓:匿名使用者
信件大概1-7天,才會到達目的地,你可以去探監。
給看守所在押人員送衣服都需要什麼條件?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送進看守所的衣服,最好符合以下要求;
1.禁止任何金屬的東西,如皮帶頭、拉鍊、釦子等等;
2.禁止任何帶狀、條狀的東西。如皮帶;
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進去的運動服(不能有鬆緊帶)、棉質內衣等柔軟的東西;
6.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統一配發(或之前遺留)的,襪子可以送。
ps:《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15樓:謹慎
給在押人員送換洗衣服,不需要特別的手續,只需要說明姓名就可以了。管理人員會對衣物進行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擴充套件資料
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1.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週六週日不是探視時間。
3.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
你可以查一下**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
16樓:美食專業選手
需要經過同意,獲得進去許可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