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想取名字啊西
私自扣押別人身份證屬於違法行為,具體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最後一項: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2樓:我來奧
當然違法了,除公安機關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扣押身份證.
3樓:匿名使用者
私自扣留身份證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4樓:大懶貓a湯姆
是違法的,只有有執法權的部門才可以這麼做
5樓:匿名使用者
構不上犯罪,只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第三款: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但談不是那個犯法··
7樓:法律快車
用人單位招工時,扣押工人身份證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是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保證金或扣押身份證都是違法的,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私自扣押別人身份證和駕駛證屬於犯罪行為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抄犯罪,只是違法行為。
《中襲華人民共和國居bai民身份證法》du第十五條第三zhi款:
任何組織或者個dao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第五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9樓:李品旁
構不上犯罪
bai,只是違
du法行為。
《中華人民zhi共和國居民身份dao證法》
第十五條第三款
私自扣押私人物品觸犯什麼法律
10樓:藍藍藍
私自扣押私人物品屬於侵權行為,協商不成,報警處理,調解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11樓:社會丶你競爺
老闆租的宿舍給我們住 我們是員工 然後老闆電費沒交 房東扣留我們個人物品 屬於非法扣留個人財產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你說的具體情況,建議兩點:
一 自己或者託人把自己的證件要回來;
二 自己補辦被扣押的證件.
理由對方家人的行為具體觸犯了哪條法律規定,觸犯的是非法扣押財產,如果你為這個事兒去法院起訴而要求依法返還被扣押的財物,訴訟成本太大,自己本身就不合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侵權,你可以要求他返還你的證件(返還財產),具體用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居民身份證是每一個公民的重要身份證件,頒發身份證是為了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因此,持有身份證是居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我國《居民身份證法》第15條第3款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16條又規定了法律責任,即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可見,居民身份證不是隨便可以扣押的,一旦發生需要扣押的情形,也必須由法定機關依據法律規定按照法定程式進行。
非法扣留他人身份證件的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15樓:超絕至精
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2、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2、購買、**、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擴充套件資料
對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釋義-第四章 法律責任第三項規定的違法行為是“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是公民依法取得和用來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本法第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除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為了具體落實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切實保障居民身份證不受非法扣押,本項將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列入違法行為。
行為人只要非法扣押了他人居民身份證,即構成違法行為。
關於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本條規定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7樓:匿名使用者
對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對該用人單位給予警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18樓:
只有民事責任,你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原物,對方不還,先報警,讓公安部門調解,調解不成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返還,如果在扣留身份證期間有損失,可以要求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