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購房合同時,如何區分「訂金」與「定金」

時間 2021-06-04 04:24:44

1樓:易書科技

2023年6月26日,看中了一套房子的於某**產商簽訂了一份房屋轉讓意向書。房產商承諾在收到於某相關證件後辦理有關交割變更手續,簽訂正式轉讓協議書。於某還同意支付2000元作為對房屋轉讓意向的定金。

三天後,房產商向於某出具了一張2000元的收據,收款事由為代收購買上述房屋的「訂金」。4

但於某最終並沒能得到這套房屋。她為了讓未能交房的房產商雙倍返還定金4000元,把房產商告上了法庭。房產商對此的解釋是,自己未能交房的原因是房屋產權人要求提**款。

他們收取的2000元是「訂金」而不是「定金」,是用於看其他房屋的。那麼,「訂金」與「定金」有何區別呢?

依法分析

本案涉及定金、預付款和訂金的區別問題。

關於定金,根據《擔保法》第89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若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作為合同擔保的一種形式,首要作用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定金還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決合同一方週轉資金短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收受預付款一方違約,只須返還所收款項,而無須雙倍返還。

此外,法律對預付款的使用有嚴格規定,當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來中預付款項,而對定金則無此限制。

關於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

技巧提示

對於普通購房者來講,購房與簽訂購房合同期間有一定的時間差,有一些購房者預定一套房子後,在與開發商就某些合同條款協商不成而導致沒有籤合同,這個時候定金能否討回就與購房者所簽定的訂購書有很大的關係了。所以,購房者在付定金之前,應仔細檢查一下開發商提供的、購房者在上面簽字的定購書。

如果定購書上沒有寫明購房合同未簽訂成功定金是否返還的語句,則購房者可通過法律程式討回定金。如果定購書上寫著「購房者應在該定購書籤訂之日起×日內到開發商處簽定購房合同,逾期定金不退」,則購房者要慎重為之,因為這意味購房者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購房合同的情況下,很有可能無法討回定金。所以,當購房者看到這些不利於自己的條款時,應當要求開發商作適當修改後再簽字。

此外,購房者最好與開發商在定購書中約定:「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如果雙方就有關合同條款協商不成,開發商則應返還定金」。

——引自延邊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二、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等等。

購房時訂金和定金的區別,購房合同協商不成定金能退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購房時訂金和定金的區別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籤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有些個人和企業利用人們法律知識的欠缺,在訂立合同時,故意設下陷阱,將定金寫成「訂金」,以逃避法律制裁。為避免損失,與他人籤合同時,一定要留點神,看準了。

二、購房合同協商不成定金能退嗎

目前開發商在與買受人籤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商籤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一些開發商便不退還定金。定金的約定,使得雙方的權利義務處於極不平等的狀態,買受人承擔著巨大的風險。

如果買受人真心希望購買房屋,則先期交納的定金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只能違心地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一些購房人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麼原因房子最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這其實是一種誤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由此可見,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即買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棄購買此房屋,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賣人不賣此房屋,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本案中王先生的情況就屬於這種情形,按照法律規定,開發商應該退還定金。

在此提醒購房者,最好的辦法是不要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書,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交定金並不是必經程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是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籤不成,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所交款項不能認定是定金性質,可以退回。

再次是在簽訂認購協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如什麼條件下定金可退,可以以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格式合同內容為參考。

合同時,妻子的名字是老公代簽的,此購房合同有效嗎

你好,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由買方配偶代為簽字的,如果是買方授權的,或者事後經買方追認的,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是有效的。夫妻代簽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丈夫代簽訂購房協議,構成表見 表見 指行為人雖無 權,但由於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 權的表象,而與第三人進行的 ...

簽訂購房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買房子是大事,事先建議多方面瞭解合同及一些防範風險,收集整理了些簽訂購房合同需注意事項分享如下 1 基本的 五證 齊全。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 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籤購房合同時房產公司查詢了並說徵信沒問題,但是公積金中心因徵信問題通過不了,可以打官司嗎

白 根據您的問題我做出了以下回答 一.首先來說徵信不良銀行是不會受理貸款 1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 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 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4 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