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子電影
借據中的經手人沒有擔保人保證責任,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係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條。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燬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儲存收據。
2樓:七臺河李陽平
借據中的經手人沒有擔保人保證責任,只起到證明人或經辦人的作用,經辦人不是借貸關係的主體,如果經手人或經辦人已經將借款完全轉交給了債務人(並能夠明確證明),經手人沒有法律責任,但經手人有義務證明借款的轉予完成。並在借貸關係中進起證明人的作用。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
3樓:ls丶光年
是證明人,只有債務人和債權人才相互負有義務。
欠條上的經手人或者見證人,其實是相當於擔保人,和欠款人一起承擔補償責任。
就是說如果欠款人不還,對方有權請求你來還的。
4樓:哈哈親愛的
欠條上的經手人或者見證人,其實是相當於擔保人,和欠款人一起承擔補償責任。就是說如果欠款人不還,對方有權請求擔保人來還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裡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裡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5樓:和藹的點中點
經手人是經手人,欠條當事人是當事人,兩者不是同一個概念。
要看欠條的債務人和債權人是誰,只有債務人和債權人才相互負有義務。
經手人如果不是債務人或者是債權人,即使簽字了,也和那人沒關係。因為既沒有出借錢款,也沒有收取錢款。
經手人的法律義務是履行好自己的責任!
借條欠條上面的經手人負法律責任麼
6樓:鍵盤的灰
借據中的經手人沒有擔保人保證責任,只起到證明人或經辦人的作用,經辦專
人不是屬借貸關係的主體,如果經手人或經辦人已經將借款完全轉交給了債務人(並能夠明確證明),經手人沒有法律責任,但經手人有義務證明借款的轉予完成。並在借貸關係中進起證明人的作用。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
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應該是可以作證明人。
民間借貸借據上寫的經手人其實是真正當事向我借款的人,借據上寫的借款人我根本不認識也不知道是誰,現在
8樓:先拜自己為師
讓經事人找借款人,既然是他經事,他自然有找到借款人的義務,告訴他如果一經查實借款人是他的話,那就不是經濟糾紛了,經事人涉嫌詐騙
借據上面借款人是欠款單位名,我是經手人,上面有領導簽字,但是錢已經讓簽字的領導收回未入會計賬上!
9樓:法思
感覺說得不夠詳細,領導承認錢他已經領走並有簽名,你應該沒什麼責任
10樓:橄欖山
人世間什麼事都會發生,你是麼不開他是領導的面子造成的。幹過財會人員的都知道按程式辦事;
就是父母爹媽也不行。你單位會計向你找你要這筆帳的是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