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法律)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傳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資訊方式向其傳送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法律)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傳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資訊方式向其傳送廣告。
以電子資訊方式傳送廣告的,應當明示傳送者的真實身份和****,並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傳送廣告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利用網際網路釋出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2樓:
應該不違法吧!但是影響市榮,所以從道德的角度講還是不要發。
3樓:板弟弟
只要傳單的內容不是虛假、危害社會的資訊,該行為不違法。
宣傳方式有以下幾種,其中第一種就包含發傳單:
1.面向市場鬧市街道宣傳
這種方式就是印宣傳單,在人密集,人群流動大的地方發宣傳單。也可讓當地商域報紙代做宣傳。也可在公車上等釋出宣傳。
2.面向學校學生宣傳
各類學校都有相應貼吧,貼吧有相對每個月的交易貼,可以釋出宣傳資訊。也可以通過在學校的學生幫忙宣傳。
3.面向電腦使用者宣傳
電腦使用者這種宣傳方式,就是通過各個**釋出資訊。
4.走市場面對面做宣傳
走市場宣傳這種方式,就是可以通過與人交流推銷,介紹自己的產品特點,讓更多人知道產品。也可做宣傳活動,達到宣傳效果。
5.電視宣傳
電視宣傳方式,就是交一定的宣傳費用給電視**做宣傳。
4樓:來自鳥巢驚才風逸 的落葉松
不妨礙交通,傳單內容合法的情況下應該不算違法。
5樓:醉裡簪花倒著冠
並不違法,既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定對此予禁止,那就不違法。
6樓:星哲學
你這裡的違法是廣義的還是狹義的?
一般要是當地有關於傳單的行政法規的話那你的發傳單的行為要是不遵守就是違法拉`
要是你只認為法律就是人大的法律那就是不違法了嘿嘿當然那是不可能的了
在馬路上發傳單違法嗎
7樓:有青蛙掉下水
進入機動車道發傳單,發傳單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8樓:我說我名字很酷
發傳單是否違法不能一概而論,關鍵看傳單的內容和數量。如果傳單內容只是些廣告、商品類資訊,是不違法的;如果傳單內容是侮辱、詆譭他人的言論,數量較大,可能涉嫌侮辱或誹謗他人犯罪;如果傳單內容是散佈虛假資訊、小道訊息等,數量較大,可能涉嫌傳播虛假資訊罪或擾亂社會秩序犯罪;如果傳單內容是反黨、***、詆譭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言論,數量較大的,可能涉嫌危害****犯罪。只要涉嫌犯罪,被抓住會追究刑事責任的。
嚴格來說是違法的,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一般被抓到的處罰也就是警告。
發傳單是不很丟人的,總感覺碰到熟人很尷尬
你要是覺著丟人的話的,那就是你的心態問題啦 我覺著你首先要把心態端正,發傳單怎麼啦,不也是一種職業嗎,你也是為了賺錢 就說我吧,快到過年的時候,我給他們做保潔,經常碰見熟人,我覺著一點也不尷尬 有時候還問他們需要做不 不就是下力氣的活嗎 沒什麼大不了,朋友關鍵是自己的心態 一點也不丟人 你會樂觀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