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彌陀佛
建議要結婚之後再發生關係,才是對雙方的負責任,南無普賢菩薩。
2樓:
其實這樣也是挺好的,兩個人既不會產生很多矛盾,而且也不用分開。
3樓:阿荼
證明你們還有感情。趕快辦復婚證吧,受法津保護又會感情更牢固。多好啊!
4樓:音景
既然這樣,兩人為什麼不復婚,是她不願意還是你不想,就這麼幹耗著,沒孩子?所以不急?如果有孩子,怎麼著也得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樣沒名沒份的不好吧,倆人好好商量商量,該何去何從。
5樓:有情面包王
如果你們覺得這樣的生活挺好的,那也可以一起這樣生活下去,可能這樣更加自在些吧。
6樓:析偲
這樣,還是復婚的好,都又在一起了,就好好過吧
7樓:
這沒有什麼的,雖然你們離婚了,但又在一起同居了5年,以經是事實婚姻,再去領個證就好了
8樓:涇州龍爍
那就是藕斷絲連 還不如復婚呢
9樓:金豆嚶呀
都已經同居5年多了,如果你們有小孩的話,其實可以選擇復婚,雙方多體諒一下對方吧。
10樓:高階情感諮詢may美知道
離婚了,又同居感覺不太合適吧,你們還是復婚吧。
11樓:葫蘆小魚
是時候該復婚啦!有法律保障的婚姻關係才更長久一個安全更放心更有約束力。
12樓:才不會不要敷衍
那不錯呀,兜兜轉轉又在一起了,這就是緣分吶!
我前妻為了想跟孩子一起為了父母壓力要回來複婚,但是離婚後不到一年她就跟別人同居了在一起三年,現在說
13樓:徐天來
離婚了愛她就要她
就這麼簡單
不愛就別復了
原來就沒為孩子
現在又說為了孩子
14樓:說真話服務大眾
一日夫妻百日恩,何況是三年,就是斷了也是藕斷絲連。感情這東西不是一句話說斷就斷得了,再說你們分開了三年為什麼對你還是會情有獨鍾呢?僅僅是為了孩子而沒有感情的復婚,你們今後還會有幸福嗎?
我認為就是要復婚,還得以感情為基礎。祝你們幸福!
15樓:跑跑哼哼哈哈
朋友,我覺得你是幸福的,或者我這麼說,你不明白,但是沒關係,我慢慢跟你說來
不管從前如何,有一個這樣的男人從心裡對你的女人照顧有加,而現在她又回到了你的身邊,我可以這麼跟你說,你不虧,因為你其實是真心愛你前妻的,不管她在**,你更希望她快樂,對麼?現在她更加的成熟,回到了孩子的身邊,你可知道完整的家庭這對於孩子是件多麼重要的事情。其實有的時候,不要總想著刻意的去做什麼,萬物起,皆為緣,人啊,不能沒有故事,但是故事的最後一定要有歸宿,朋友,現在如果三口之家不就是很好的歸宿麼,經歷了一番折騰,仍以圓滿收場可以了,至於那個男人,就算有一天見到了他,也是他羨慕你,明白麼,因為你身邊有她
16樓:支撐點評
好馬不吃回頭草!當初既然離了現在還回來幹嘛?你看見她能舒服了?
17樓:孤獨浪子成為狼
放棄就徹底一點,既然離開了何必再接受,再說她也只是迫於父母的壓力才和你複合的,她的感情還是在別人身上。
我如果和前妻分居15年多沒有離婚,又找個老婆應該可以在一起生活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知道還沒有離婚。所以在法律上來說,你們還是夫妻。現在你另外找個女人,那這個女人就是人們常說的小三。你們同居,就會觸犯法律。
所以,如果你與你妻子確實沒有感情,無法挽回。那就先辦理離婚手續。
然後再與現在與你一起的女人結婚(當然,結婚與否都不會觸犯法律;前提是這個女人也自由身)。
19樓:
即便你們分居15年,只要沒辦離婚手續,你就不可以再結婚,但了你又找了一個人一起生活,只要別人不告你也沒有
20樓:小白梨哎吆喂
我感覺這個可以先離婚再說吧,現在同居倒是也可以。
21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多少年,只要沒離婚那就還是夫妻,而你沒離婚,又找個老婆,你們就是非法同居。
22樓:無名
我沒有離婚的話,我覺得應該把離婚手續辦了,這樣在和你的新老婆生活在一起。
23樓:深秋楓韻
他前妻分居15年,沒有離婚又找個老婆。要看你們之間的感情。還有應該要和前妻辦好離婚手續,才可以正式的和現任老婆在一起。
24樓:奕祺張
可以生活,但不能結果,否則就是重婚罪
最好是離婚
25樓:
我覺得你們已經分居15年了,應該是可以吧,離婚手續辦了,辦了離婚手續,你可以堂堂正正的再找個老婆生活在一起。
26樓:
按理說這樣是不行的,你要先把你前期的事情處理完,再考慮接下來的事情
27樓:及情韻
如果和前妻分居15多年了,沒有感情的話,找了一個老伴是可以在一起生活。
男子離婚後又和前妻同居後來發生了什麼?
28樓:匿名使用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精神病又無業滾賴人家法律上的隱私事關你屁事。農村人就是素質差。
離婚後的男友仍和前妻住在一起,我是該接受還是該放棄?
2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的男友仍和前妻住在一起,作為女友應該放棄為妥。
因為,這個男友,離婚不離家,如果還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話,這樣的男友不直得女友去無限期的等他。
如果,這個男子真的與女友辦了結婚手續,但還是以夫妻名義與前妻共同生活的話,會涉嫌重婚罪的。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不能太感情用事··畢竟是自己一輩子的幸福···你要很認真的和你男朋友談談··看他自己是怎麼想的··就像他老婆所說的你倆之間就只能選擇一個···讓他自己選擇···不要因為自己現在很愛他··一時的放不開··而讓自己以後的婚姻不幸福··就算他選擇了你··你覺得你們結婚後··你會幸福嗎?如果他們還一直在聯絡··還一直以《老婆、老公》向承··你能接受的了嗎?他們的糾纏不清···你覺得即便他選擇了你··你會接受嗎?
所以有些事情要想清楚···關鍵是自己一輩子的事···我只能說一句···這種男人佔有率太強了··太自私了··兩個都想佔有···如果是我··在怎麼愛他··我也會選擇離開的··時間可以沖淡一切···時間久了··我會忘記他··自己也不會去後悔··很慶幸自己做了很正確的選擇!!!
31樓:匿名使用者
看自己的內心是怎樣的,像這樣的事就應該按自己的心去做,那樣就不會後悔,也不會留下什麼遺憾!看清自己眼前的一切!別讓它留下什麼遺憾!~~~ 幸福!
32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既然離婚了,他就沒有義務去照顧他前妻,看來他還是愛她的吧.
33樓:匿名使用者
一段本來就不被看好的 不會被世人所容忍的還是忘掉吧如果是我我選擇相忘江湖徹底消失-------------
3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還住一起?還是去找新的伴侶吧,這樣多沒勁啊~
我離婚就和前妻住在一起,算不算重婚罪
3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兩人都單身只屬非婚同居,與前不前妻無關係。
<非法同居,現在應當稱為--非婚同居,第二種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領證有配偶跟異性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 。
非法同居這種行為在我國是受到法律的禁止,第二種情況是嚴重的非婚同居行為可按重婚罪處罰。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36樓:1036318835問
如果雙方都沒有再與別人結婚,你和前妻一起就不算不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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