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分割;如果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女方無權要求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寫父母名字的話,就是父母財產,兒子離婚肯定不能分父母的房子的。
如果寫兒子的名字,那要看房產證發的日期是在結婚證領之前還是之後,還要看房子有 沒有按揭來定的。
3樓:在岑山跳現代舞的海棠果
房子是誰的產權?如果是父母的,你們不能分。你們只能分你們兩口子的共同財產。
4樓:來自九龍口帥帥的玉簪
婚姻法看看,房子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女孩們,你們願意和男方的父母住在一起嗎?(可匿名回答) 200
5樓:無雙丶梧桐
說實話,我不喜歡!因為我的情況和你一樣。
不是我不孝順,而是很多事情不是你或者老公能說怎麼樣就怎麼樣的,還要顧及老人的看法和感受。
第一,夫妻不能吵架,一吵架兩個人的事就會變成一家人的事;
第二,你不能罵老公,不能讓他幹活,不能打孩子,不能把老人認為錯誤的東西教給孩子;
第三,你不能當著他們的面給孃家人東西,你自己的錢要經常拿出來補貼家用; 不能買衣服化妝品之類個人用的東西;
…………太多了,很多事情 , 我們並沒有錯,誰也沒有錯。但是依然矛盾重重。家裡什麼也不缺,但心裡還是空空的。老公很好,但為什麼不站出來保護我??…………太多了。
假如不跟老人住 一起,會有這麼多委屈嗎??
望採納,謝謝
6樓:______啼笑皆非
不喜歡。
你能想象你和你老公親熱的時候有人在一旁看著麼?!多丟人-.-而且哪個父母不想自己兒子(如果有兒子的話……)娶到的媳婦是能好好照顧兒子也就是家務全包並且伺候他們的?
(特有錢的和特殊情況除外……)
你總不可能把自己父母也接過去一起住吧- -?那麼當你和你老公吵起來的時候男方父母很可能是會幫著自家兒子而不是你這個兒媳婦的,那麼到時候你又要怎樣呢?活生生的受了這個委屈麼?
男方的父母始終不是你的親生父母,在他們的意識裡,要是發生了什麼爭執,對的只會是他們自己兒子。
因此,我的建議是分開住,一個星期回去吃幾頓飯就好了-.-
7樓:馨媛
你在尋找一個數字,正方與反方的數字,你希望有肯定的答案能讓你心裡舒服,或者能讓你能說服對方,你也想有個相反的答案,來說服父母,不同住,你本身就在矛盾,其實外人的任何答案都沒有那麼重要的,關鍵是你們當事人怎麼看這樣的問題,能否接受和父母同住。
與父母同住有好處就是,在生活上可以互相幫扶,不好的地方就是少了兩個人恩愛的私密空間,新婚姻法已經明確了婚前財產的問題,現在即使男方結婚有房子如果不帶女方的名字,對於女方也只有居住權,與其這樣,和出去租房子住有什麼區別呢
8樓:2012且行且珍惜
父母輩的和子女輩的在一起過肯定事多,吵架鬧得不開心是太多了,即使和自己的父母同住矛盾都不少呢,更何況是和對方父母了?!要是我,寧願在外面租房子,也不願意和哪一方的老人一起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不開心和矛盾。
有很多不和父母同住都有矛盾呢,更何況同住呢?!少給自己找麻煩,也少給他找麻煩,別給自己製造委屈的機會,他讓你受的委屈也就罷了,要是父母給的,那多委屈啊!結婚是追求幸福的,可以避免的不開心還是避免吧,畢竟結婚後你和他以後面對瑣事就夠多了,不開心都難以避免呢,父母又加了一碼!
我很贊同這個人的回答,生活太瑣碎了,事特別多,矛盾也會多,特別的瑣碎。 第一,夫妻不能吵架,一吵架兩個人的 事就會變成一家人的事; 第二,你不能罵老公,不能讓他幹活, 不能打孩子,不能把老人認為錯誤的東 西教給孩子; 第三,你不能當著他們的面給孃家人東 西,你自己的錢要經常拿出來補貼家 用; 不能買衣服化妝品之類個人用的 東西; …………太多了,很多事情 , 我們並沒有 錯,誰也沒有錯。但是依然矛盾重重。
家裡什麼也不缺,但心裡還是空空的。 老公很好,但為什麼不站出來保護 我??…………太多了。
假如不跟老人住 一起,會有這麼多委 屈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寧願在外面租個房間都不要和男方父母住一起,首先,生活習慣差異很大,其次,婆媳關係神馬的,你看中國這麼多年曆史有多少是婆媳關係處很好的,本來結婚兩個人為了一些家庭瑣事就會有所爭吵,如果對方父母再牽扯進來,就更麻煩了。。。
10樓:老城陽光
這還用的著匿名嗎?我了不願意!吃的不一個口!
作息不一樣!沒老的想咋瘋咋瘋!有老的天天裝乖孫子!
一點情趣都沒有!平時有事沒事再嘚吧嘚吧沒完沒了找點事啥的還過不過!煩人!
又不是不孝順!來看看!還買啥買啥!
住一起免談!
11樓:晴
不願意 ,光是她看著你休息他兒子在幹活,哪怕是舉手之勞 她也會覺得你在欺負他兒子,你當女的不賢惠了。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了 看你這不順眼 那不順眼,你自己想想沒嫁人之前跟自己媽媽住在一起,還要有自己的隱私呢,你可以跟你媽媽埋怨跟你媽媽講隱私權。委屈了跟你媽媽說2句重話了,這媽媽只是嘴上說說你但是心裡面是心疼你的,這換成婆婆了你敢這麼來嗎?
他不光嘴上說還會記在心裡,有啥矛盾了就拉出來找你事,你這夫妻生活也會因為這不和諧 ,當然你要是覺得你能避免這情況 ,那也沒事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個老問題了,家裡的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是適合自己的才是好的。
看樣子你們是準備要結婚了,你和你老公感情好嗎?是自由戀愛結婚吧?你應該覺得他有做好老公、做好以後孩子的爸爸、做自己父母的好女婿這樣的特質,所以才選擇他走進婚姻吧
結婚首先是你們兩個的事情,而看樣子你老公的父母不得不和你們住在一起,因為經濟條件不允許,作為媳婦,和公婆住在一起肯定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大家一定是有一個磨合的過程,而你作為小輩,很多時候不得不委屈求全,但是中國式的家庭就是這樣的
我就是和我公婆住在一起的,磨合的過程是非常艱難的,但是既然成了一家人,那麼有必要為了家庭的和諧做出努力
13樓:取名好煩先用這
主要還是看對方父母是否容易相處,但是無論多和善的公婆,生活中也難免有不愉快的事發生,可是你要想想,你和自己爸媽就從來沒有磨擦嗎?況且,等你有了孩子,就知道一起住的好處了,我哥嫂和我們一起住,兩個孩子,嫂子自己都說比別人輕鬆多了。再說了,往長遠看,未來公婆年紀大了,你們還是要接到身邊照顧啊,與其那時候在埋怨公婆沒幫忙照顧孩子啥的,還不如現在開始磨合。
另一方面,如果對方父母現在就表現出不好相處的態度,而又實在買不了房子,那也只能先忍著,但要抓緊你老公,以圖日後小兩口搬出去。這是我表嫂的做法。
14樓:crazy咖啡
我不願意和男方父母一起住.但跟男方感情到位了,就不在乎這些了
15樓:小黃豆腐
我作為男人自己都不喜歡和父母住,更何況婚後要求女方和父母同住,生活習慣完全不習慣,我父母是那種以自己的習慣為標準要求其他家庭成員遵守紀律的人,永遠不會站在對方是年輕人的角度來看待問題的
16樓:木廿月
不喜歡,
做什麼都有要顧及他人感受,還要遷就他們的生活方式,做得不好,就有人說。如果有些東西自己實在忍不住了,就會發生家庭矛盾。
總之,感覺不自由了,變得自己的生活都不懂怎麼去生活了。、我現在的情況就是像你上面提到的情況,所以,以後要買套自己的房。
17樓:晴卿
不願意。我不擅長跟人打交道,更何況本來是陌生人,突然就一桌吃飯,一天到晚呆在一起,不能想象。除非他爸媽都是特別自來熟而且大大咧咧不說什麼的。
如果可以選擇,不是熱戀頭腦發昏,或者兩家人相處很多年的,沒有人從心底願意的。誰願意跟陌生人住在一起,還是長輩。
18樓:陰天的下雨天
不會 堅決不會 只要一扯上雙方父母生活 問題就不是一點點了 你跟你老公的愛情會變質 你是在跟一個家庭過日子 而不是兩個人的日子 而且中國千古不變的婆媳關係 慎重 千萬要慎重啊 如果你老公是很聽爸媽的話 尤其是聽媽媽的話 那你就徹底杯具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1、和公婆住一起不是長久之計,畢竟兩代人有隔閡,會有不愉快;
2、確定自己的想法,是想找個有房子的還是看上那個人的潛力,如果看上那個人的潛力,不管有沒有房子,可以考慮結婚後夫妻兩在外面住啊。
20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大部分女孩子都不會選擇一起住的,私人空間少了很多,而且容易引發糾紛,尤其是新婚想過二人世界幾乎就是不可能了。當然如果碰到的女孩子是非常懂事過日子不怎麼挑剔的,估計就還好說一些,否則是不會同意的。
21樓:漣潼澈
看情況啊……我的性格比較隨和,住在**都可以的,我覺得不論在**,只要自己呆的舒服就可以了,而且如果二老身體不便,也可以照顧啊,我覺得老人需要陪伴,只要好好相處,應該可以生活的很好的……所謂感情是需要培養的,老人和兒媳之間一開始肯定會有隔閡,畢竟不是自己養大的,但是日久生情,只要不發生大的衝突,應該可以好好過的。
老人大部分都喜歡家務全能知書達理的賢惠兒媳,只可惜那種姑娘是很少部分的,如果只能一起住,我覺得倒不如一開始就挑明瞭說,我不是超人,我能力有限,我不可能讓你完全滿意,我只能盡我可能去做好,我需要有人理解我。
如果實在做不到,那就想辦法分開住吧,活人不能叫尿憋死,我認為一切難題都會有解決的辦法的。
結婚和離婚以後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現在可能要拆遷,想和父母分家可以嗎
小穎 自然是可以的,離婚不代表將來不需要結婚。就說要多分一間房,將來要結婚的就可以了。好好和居委會的人聊聊。 只要你 了就可以和父母分開了。如果遇到拆遷的話分開就更正常了,因為可以多分一戶的。主要的手續是帶上戶口本和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戶籍視窗辦理分戶。如果自己有家庭可以直接另開戶的,不需要提供其他手...
和父母住一起的煩惱,跟父母住在一起壓抑怎麼辦
關心老爸老媽和關心老婆真的是對立的麼?你這個問題提得太好了,和你有同感的人大有人在呢。如果你們每個月往家裡交六百元,就是說你們只是晚上在家裡吃一頓飯,還是可以的,你女友說的也有道理。一旦你們接了婚,有了孩子,你們還能有錢多往家裡交嗎?現在的物價不便宜,吃喝拉撒這一個月需要不少的錢,買東到西的很麻煩的...
男人沒有離婚,和另外的女人住在一起,有罪嗎
儆櫟 你好!原則上是屬重婚罪的。但是重婚罪屬於 不告不理 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重婚罪的認定 1 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