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他人拿刀威脅,當事人用準備好的鋼通打傷他人不算自衛,屬於事先防衛,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防衛的成份很少,他拿刀指著你,法律只支援你默默的走開。和諧社會,不主張以暴制暴。讓派出所調解一下,賠點錢算了。
3樓:鍵盤的灰
拿刀威脅屬於**行為,為反抗打傷對方符合正當防衛的無限防衛條件。
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句“拿刀指著我”就說明了你不具備正當防衛的條件。正當防衛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傷害,而對方僅是指著你,不是處於進行中的傷害,所以不能算。如果對方揮刀準備傷害你,而你奪刀當中無論造成對方傷還是亡,你都是正當防衛。
目前僅是假想防衛,應當負刑事責任。不過,考慮對方持刀的情節和可能對你造成傷害的後果,法庭回輕判的。
你現在應當賠償對方,並請有關部門(例如公安、檢察院)等調解,爭取被害人諒解,並可以作為撤銷案件、緩刑或不起訴處理的條件來和對訪談。
5樓:30年資深律師
基本不算過當。 但還需詳細分析。並看律師辯護的情況
別人要拿刀砍我,我把他的刀搶過來砍他一下,這算正當防衛麼
6樓:獨一不二丶
不屬於正當防衛,應屬於防衛過當,雙方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別人砍你你可以報警,錄影取證,如果他不停止對你的追砍,你以制止他對你的追砍而採取措施,才是防衛。這個措施不一定是砍傷對方,可以是其他足以制止的行為。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北京2023年12月19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19日印發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涉及的4個案例均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的案件,社會普遍關注的於海明正當防衛案也入選其中。
這4個指導性案例分別是陳某正當防衛案、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於海明正當防衛案、侯雨秋正當防衛案。陳某正當防衛案針對的是一般防衛的問題,要旨在於“在被人毆打、人身權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
防衛行為雖然造成了重大損害的客觀後果,但是防衛措施並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涉及民間矛盾,這起指導性案例針對的是防衛過當問題,明確指出在民間矛盾激化過程中,對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入住宅、輕微人身侵害行為,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但防衛行為的強度不具有必要性並致不法侵害人重傷、死亡的,屬於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於海明正當防衛案和侯雨秋正當防衛案,針對的是特殊防衛的問題,分別明確了“**”和“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認定標準。
受執法理念和執法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各地對正當防衛的尺度把握不夠統一,立法設計正當防衛的初衷在司法實踐中並未得到充分實現。
對此,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表示,我國關於正當防衛的立法已經相對比較完整,只要樹立正確理念,正確貫徹執行,強化責任擔當,就可以充分啟用實踐中一些地方正當防衛制度實際“沉睡”的問題。
最高檢釋出指導性案例專門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就是為了進一步明確對正當防衛權的保護,懲惡揚善,弘揚正氣,保護見義勇為,向社會釋放正能量。
這4起指導性案例主要明確了正當防衛適用標準,也就是正當防衛中對防衛界限和“度”的把握問題。孫謙認為,正當防衛權利不能濫用,一方面對法與不法明確的犯罪、反擊型案件,要鼓勵大膽適用正當防衛,糾正以往常被視作“正常”的保守慣性,避免對防衛行為作過苛、過嚴要求;
另一方面,司法實踐也不能矯枉過正,防止“一刀切”“簡單化”。要堅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常見的比如“假想防衛”“挑撥防衛”“事後防衛”等,都不是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這些行為可能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在一般防衛中,要注意防衛措施的強度應當具有必要性。對於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引發的侵害行為,以及親屬之間發生的侵害行為,在認定防衛性質時要仔細分辨,查明細節,分清前因後果和是非曲直,審慎作出認定。
7樓:周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規定,你的這種情況是需要具體來分析當時對方構成您危害的具體的情況的,如果將其刀搶下之後對您沒有威脅的,則您可可能屬於防衛過當了。如果還是有威脅的,則還是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的。
8樓:萬科全通
中國的正當防衛就是不要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