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罷工一天被開除企業違反勞動法嗎

時間 2021-06-28 10:18:02

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上述問題,個人提供意見如下:1、關於單位扣押半個月工資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因此,你單位扣半個月工資作為明年繼續保持勞動關係是錯誤的。對於單位的上述行為,你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單位支付被扣工資。如果你害怕投訴後繼續留在單位遭到報復,你可以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必要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2、關於單位開除的效力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適用該條件需要符合兩個標準,即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及違反制度的行為是嚴重的。

你單位開除的行為是否正確,要看你單位是否有罷工一天開除的規定,如果有該規定,還要看該規章制度是否已經告之勞動者,如果私自制定且沒有告之勞動者該規章制定是沒有約束力的。當然嚴重程度的判定要看對勞動者的行為主觀程度及對單位造成的損失及影響。個人認為由於單位違約扣押工資在先,雖然勞動者以罷工的方式是欠缺的,但不足以達到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度,也就是說單位開除勞動者的理由是值得斟酌的。

3、單位要求搬走的行為定性。單位要求勞動者從宿舍搬走,顯然是解除勞動合同的後續行為。按前所述,如果單位以勞動者罷工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妥當的,從法律上講,那麼勞動者如仍想保持勞動關係,可以向勞動仲裁或監察反映,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單位在支付扣押工資的情況下,還可以提出經濟補償要求,該數額是正常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即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扣工資是違法的,但是罷工則是可以開除你們的,這個是合法的。只有在危及你們人身安全方面,你們才可以採取相應措施,這時法律才免責。只是扣你們工資,你們可以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方式。

所以這點上你們是錯了的。一天之內搬出這是不合理的。現在我想說什麼也沒用了。

去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勞動監察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樓:匿名使用者

隨意扣發工資本身就違反勞動法,採用威脅方法**員工更是違法。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4樓:匿名使用者

扣押工資,老闆違反了勞動法

罷工,你違反了勞動法

我只想說

哪個腦子給驢踢了的****要取消罷工自由的?

曠工一天,被公司炒掉。按勞動法有賠償嗎?

5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如果公bai司是正常解僱

du的話,每滿一年按支zhi付一個月工資dao的標準,專六個月以上屬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所以你可以拿到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解僱的,還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樓:吳欽霞律師

公司開抄除員工必須是嚴重違紀人員,雖然國家給企業自主管理權,可以自主制定規章制度來管理企業員工,但是相關規定不能顯失公平。因曠工 一天就開除,顯然是有使公平的規定,所以可以認定為非法解除,員工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7樓:張勇律師

建議你們提請勞動仲裁或是去法院起訴。

8樓:上海小律師

如果所謂的集體曠工,確實因公司嚴重侵害你們的工資收入等基本權利,而公司規章制度又未對此(曠工)有明確的規定(曠工一天開除等),那麼,你們申請勞動仲裁的勝算超過60%。

9樓:胡廣明律師

1、如未

籤勞動bai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

du第八十二條,員工zhi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dao倍工資經濟補償;內

2、如未足付工資容、加班費、扣工資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3、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4、如單位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0樓:北冥神魚

第一bai點,你們是否

同du公司簽訂了合同?如果沒zhi

籤,基本沒機會。dao

如果簽了合同,按照勞動法規定版,若公司員工嚴重違權反公司規定,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任何賠償,以曠工來看,兄弟你確實違反了公司規定,不過你們仍然可以向公司討要本月工資及拖欠工資。

祝好運~~~

11樓:隨心所欲老陳

根據‘bai勞動法’的相關

du規定:在一年內zhi累計曠工三天才能dao與員工解除合同內。

再說,你們是容這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存在擾亂公司秩序。

還有,員工與公司存在爭議期間,不應該算作曠工。

因此,你們完全有理由要求獲得賠償。

12樓:上海勞博網律師

你好:純粹從法律的角度講,勝訴概率超過70%!

勞動法對員工罷工情形如何處理 5

13樓:小俊七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二十七條

企業、事業單位發生停工、怠工事件,工會應當代表職工同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有關方面協商,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並提出解決意見。對於職工的合理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解決。工會協助企業、事業單位做好工作,儘快恢復生產、工作秩序。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14樓:匿名使用者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但沒有提及罷工自由,在我國,勞動既是權利又是義務,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罷工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員工罷工,用人單位可以按曠工處理,具體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辦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這又關《勞動法》什麼事情啊?

《勞動法》只是為了保障職工利益才設立的,對罷工沒有什麼約束力的。

罷工的話,按照《廠紀廠規》來處罰,一般帶頭的、策劃的除名,起鬨的警告處分。

如果損壞物品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打110報警,警察回來處理這類事情的。

16樓:**

那是你對他們不好。要不怎麼會集體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