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公司是依據《公司法》成立的企業,主要包括“股份****”和“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企業就是尚未進行公司化改革的企業,即企業性質不屬於“股份****”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國有經營實體。
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就是經過了公司化改革的國有企業,再經過股份制改革以後就成了國有控股“股份****”。目前的《公司法》規定,國家可以作為公司的唯一的出資人,註冊成立一家公司,即國有公司。引入其他股東後,依據國有股佔比的不同,該公司可依次被稱為國家“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參股”公司。
好像現在國家以外的出資人也可以作為唯一的出資人,註冊成立一家公司,但以前肯定不行。這一點我也不太清楚,可以找本新的《公司法》看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