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蠶她爸
作案工具是肯定不能返還的。
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物品或雖非犯罪分子本人所有,但屬於違禁物品或不具備財產使用價值的物品。屬於私人所有的被用來犯罪的物品應當予以返還。
《刑法》第64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198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於扣押、凍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儲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或者其他證明檔案隨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後,對被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沒收,上繳國庫。
2樓:
公安的做法是正確的,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上說的應當予以沒收的作案工具,應理解為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物品或雖非犯罪分子本人所有,但屬於違禁物品或不具備財產使用價值的物品。屬於私人所有的被用來犯罪的物品應當予以返還。
參考法律:
《刑法》第64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198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於扣押、凍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儲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或者其他證明檔案隨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後,對被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沒收,上繳國庫。
自己買的車'公安說是作案工具'車能歸還嗎?
3樓:無聊的旅行者
能,等案子瞭解之後,就能還。治安案件中,公安無權沒收作案工具,只能扣押作案工具作為證據。同樣,刑事案件中也只能扣押,不能沒收,法院有權利判沒收,但具體要看什麼案子,一般不會沒收。
4樓:心荷
作案工具是犯罪人員進行犯罪行為時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各種**或工具。例如:冷兵器,熱兵器,易燃易爆物,****和交通工具等。按規定是要沒收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先搞清楚是真假公安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