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父母還叫孤兒嗎,去福利院的孩子多半是父母不要或者雙親不在了,當然,如果父母去認領當然還是父母的了或者領養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當然是父母的 福利院如果知道孩子的父母的下落 會主動聯絡他們的 父母不管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福利院收養孤兒,是有規定的,的確找不到孩子的親生父母,或者是沒有了父母,或者是被遺棄的孩子。所以福利院收養了孤兒,應該都是沒有父母的,有父母的就不是孤兒,福利院也不會收養。
4樓:來自伍山石窟高大威猛的翠雲草
既然收養了孤兒。那就不是父母的了。再者說了也沒有父母。如果有人或者父母領養需要簽訂合同。同意才可以領走
5樓:及皓君
首先這道題就是錯的,有父母的孩子不叫孤兒,哪怕父母不小心遺失了孩子找不到,孩子也是屬於父母的,一旦親生父母來認領除了孩子本人沒有任何人可以拒絕孩子和父母團聚
6樓:男人幫
沒有父母的孩子才能稱為孤兒的吧!既然是孤兒就沒有父母了。這個問題有些看不太明白啊!
7樓:玥玥
如果父母想領回來的話還是可以的
8樓:冬風掃微塵
既然是孤兒,**還有父母。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父母可以要回來
10樓:召溪藍
當然是啊,如果願意的話
兒童福利院和孤兒院有什麼不同啊?
11樓:系昕度高韻
第一個比第二個好聽些
兒童福利院和孤兒院的區別
12樓:楚昱庫敏叡
第一個比第二個好聽些
收養福利院的孤兒要什麼條件
13樓:匿名使用者
收養人應具備條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
(1)無子女。
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週歲。
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週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週歲。
2、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4、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被收養人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4條的規定,不滿14週歲喪失父母的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作為被收養人。
所謂“喪失父母的孤兒”,是指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經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兒童;“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遺棄,經查詢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嬰兒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扶養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殘疾或患嚴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極度困難,沒有能力撫養的子女。
福利院收養條件,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
君顧諮詢 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 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 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 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 無子女 二 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 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 年滿三十週歲。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