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心情站
不屬於工傷,不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賠償,單位肯定是沒有責任的,這是突發事件,是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你根本無法舉證下班與心臟病的發作有因果關係
甚至想向同事索賠都很難,基本上都不可能,除非有證據表明同事是明知他有心臟病,還硬要灌他酒,把他給灌醉了,不然只是一般是喝喝酒,同樣無法舉證的
3樓:
首先先要明白猝死的原因是因為勞累過度還是因為酒精作用.
4樓:
基本希望渺茫
12點下班 是否屬於違反勞動法的加班
如果是 還有一點點希望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標準 你和別人喝酒出的事情
除非是單位強加的加班
還有看當事人的年齡了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保險,員工在家中猝死,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6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情況來看,如果猝死的話是可以要求公司去賠償的,因為你的這種行為來說是否與他給他買保險,就是應該負全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