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種情況要負法律責任的,刑法上犯罪分為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您講的這種情況在刑法上屬於失火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
量刑大概在三年到七年,如果情節較輕,沒有造成重大損失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與之相對應的是放火罪,則是故意犯罪,一般情況最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立案標準失火罪的情節輕重,最高法院沒有制定統一的標準,但是,《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和立案標準》中規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的規定,如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和省公安廳聯合制定《關於辦理失火和消防責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規定》中規定: (一)過失引**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導致死亡3人以上;
2、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4、燒燬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
5、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
6、人員**、燒燬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
2樓:採購人生
亂扔菸頭引**災,這屬於過失犯罪類的扔菸頭的人,肯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但是鑑於沒有主觀犯罪意識,所以會酌情減輕處理。
3樓:匿名使用者
亂扔菸頭引發火災,主要責任肯定是扔菸頭的人,但是一些相關管理部門也有一定的失責,從而導致火災發生。
4樓:匿名使用者
若能找到扔菸頭者由其負責否則管理者負責。
5樓:等未來
首先亂扔菸頭肯定是不對的,不但汙染環境而且容易引**災,這個責任肯定是扔菸頭的來負
6樓:清心文竹老師
如果發生這種事的話,那肯定是亂丟菸頭的人負擔全責,很多的火柴都是亂丟菸頭造成的,消防部門是會查出原因的,所以吸菸以後一定要注意菸頭的放置,一定要熄滅菸頭能夠造成很多的不良影響
7樓:六月梅
那當然是誰扔的菸頭誰來擔責,菸頭沒有完全熄滅的時候,特別容易引發火災。這件事應該特別重視起來。
8樓:言智理
亂扔菸頭引發的火災負全部責任,如果火災人員**及材產損失嚴重,還要進行經濟賠償及追究其法律責任。
9樓:小廚子
亂扔菸頭引發火災,大部分責任應該由扔菸頭者承擔,景區也需要承擔少部分責任,因為管理不嚴格的原因,導致了火災發生。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是扔菸頭的人和管理部門擔責,扔菸頭有直接的責任,而管理部門有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11樓:蛋花和黴黴
這個如果引發火災的,要看是誰,能不能排到隊員頭的人,如果能找到隊員頭的人,他就負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了,企業工作單位為或者是本身所在的工作單位要服務一些連帶責任。
12樓:琉璃
旅遊公司的員工將菸頭扔在車庫引發了火災,那麼當然是由這個員工去負責了。亂扔菸頭引發火災,有亂扔菸頭的人去負責的。
13樓:我本熱情
那扔菸頭引發火災,那肯定是那個亂扔菸頭的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從刑法上講,這違反了以過失方法傷害公共資源罪。
14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應該禁止賣香菸。起碼在公共場合要禁止吸菸。
15樓:江淮一楠
亂扔菸頭引發火災要負法律責任的,刑法上犯罪分為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這種情況在刑法上屬於失火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 量刑大概在三年到七年,如果情節較輕,沒有造成重大損失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與之相對應的是放火罪,則是故意犯罪,一般情況最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6樓:樑師益友一一特級專答
你好,亂扔菸頭引起的火災肯定是由扔菸頭的那個人來負責任的。如果我再太嚴重引起嚴重的**的話,亂扔菸頭的這個人應該負刑事責任,屬於過失殺人。
17樓:匿名使用者
亂扔菸頭導致發生了火災,誰扔的菸頭誰承擔法律責任。
1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直接責任人就是亂扔菸頭者,是他直接引發了火災。第二,山林管理員負主要責任,因為他沒有盡到管理山林的職責。第三,相關部門領導,他們監督不力,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肯定是由扔菸頭的人來負責,因為他扔菸頭是引**災的直接原因,他這個跟縱火差不多了,只不過一個是故意,一個是無意,但是結果是一樣的,所以自作孽不可活!
20樓:所隨
當然是誰扔菸頭誰負責了,當然了旅遊公司也是脫不開關係的,畢竟屬於管理不力的啊
21樓:匿名使用者
亂扔菸頭引發的火災是由本人承擔責任的,經濟損失小可以直接賠償,如果後果很嚴重的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
租用私房做倉庫,發生火災導致貨物損失由誰擔責?
22樓:yh律師事務所
首先,租房出租使得雙方之間形成了房屋租賃合同法律關係。《合同法》第222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235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所以對於此案件優浩律師事務所提示首先排查失火原因,檢視失火的原因。如果是人為原因就由當事人擔責,如果是線路或裝置問題,可與出租人協商,協商無果後可找我優浩律師事務所為你提供委託訴訟,正確的維護自身的有效利益。
23樓:斜陽紫煙
自負。明知不合適(私房)偏要租作倉庫。
24樓:匿名使用者
租客擔責呀,房東也有點責任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出租廠房,跟你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