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公和兒媳婦的感情問題(急急)

時間 2021-06-12 20:21:20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沒有對錯之分,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我覺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關鍵是要把自己放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如果都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也就沒有那麼多的抱怨了。

2樓:00啊飛

沒有錯 有的時候不要總是慣著他們 那樣他們會變本加厲的

有時候適當的嚴厲也是好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您是不是那位老公公,姑且這樣認為。您與媳婦這層關係是中國家庭普遍難以處理的一層關係,本人身為別人的老公,同樣也是別人的兒子,在這層關係上有深刻的體會,其實正常來說:作為老人為了下一代可以說是付出自己的全部,但是作為媳婦來說,也是為了大家庭利益考慮的,有時候你們付出了很多,實際上她是心知肚明的,她對您的付出除了報以感恩的心之外,也會認為是應該的,她更多的認為您暫時的經濟條件還是寬裕的,而她和您兒子剛剛結婚,以後的路還很長,壓力還是蠻大的。

假設他有1000萬,我保證她也會把您當作親生父親一樣孝順,其他生活矛盾也很正常,畢竟都是生活小事情,您與她是二個不同家庭環境下成長的,沒有矛盾才是不正常。建議多與您兒子溝通一下,有您的兒子跟她多多解釋一下,畢竟是一家人沒有什麼解不開的結的。

4樓:檀翰墨

沒錯..是兒媳婦要求太高了..

和兒媳婦在一起老公公應該注意什麼?

5樓:匿名使用者

和兒媳婦在一起老公公;什麼場景。兩人在一起做什麼?

6樓:征途過去式

要注意兒媳婦是否厭煩你

老公公打兒媳婦,我該怎麼辦

7樓:木偶的夏天長線

首先,打人是不對的,而且犯法。

要知道他只是你公公,不是什麼可以掌握法律的人,先不說那麼多,他打了那麼你就佔優勢,是他打你,不是你打他。方法有很多如,揍回去,和你老公離婚,要知道有其父必有其子,孩子給他們,然後離婚打拼事業,女人有錢才不會被人瞧不起,雖然說揍回去很爽但上哪找人不得花大價錢,你的那些親戚肯定也是不愛管閒事的人,不然你也不會到這求助。

在農村,人的思想禁錮認為男人就是天,受委屈了就要忍,求助法律只會鬧得更大,在這裡我要告訴你這只是不懂法的提現,這是一方面,如果你沒錢,最好的辦法就是分居,然後出去掙錢,反正小孩也不會太受苦,怪就怪那家人和你找錯人。

總之不論走哪條路你都必須有錢,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8樓:中國一級上將

先不回家,等你先生和你道歉,把你領回去,不然日子就沒法過了。

9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打我沒辦法老公公有打我有把兩個孩子我現在孃家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典型的家庭暴力應起的糾紛,可以到是可以報警.但是那樣你想過沒.

既然你姐姐不想離婚,那最好還是不要報警的好.報警的話應該是對兩邊都沒有好處.

但是不離婚,你想你姐姐跟到那麼個人過一輩子會幸福嗎?答案是肯定不會.

所以這事就只有自己掂量這辦了,報警會引發更多的矛盾,選擇忍受那也只會讓公公更加縱容.要是選擇報復,那就真的沒有一點必要再強留在一起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前怕狼後怕虎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畢竟離婚對我姐姐沒多大好處,既然沒有離婚的勇氣那麼用什麼辦法都是治標不治本,求助法律,找人打還,都會越鬧越僵,最終說不定想過也過不下去,找人調解也不會管用,還會發生打人事件,因為他們的素質就是這麼低,唯一的辦法就是凡事隱忍,儘量不要吵到讓對方動手的地步,或者,如果有離婚的勇氣那麼你姐會活的有尊嚴

12樓:匿名使用者

矛盾只是暫時的,總會和好,不能有報復心理,以後還要過日子,所以先找親戚說和,等雙方都平靜後再說以後怎麼辦,總之不能死磕,誰也不讓誰,夫妻難免會吃點虧,過久就好啦

13樓:不用問嗎

清官難斷家務事,就算告上法庭,最多就是個家庭暴力,但你姐又不想離婚,告了他們以後,回家可能是更厲害的毒打,你覺得划得來嗎?不管你姐姐有什麼缺陷,能上班,說明她能養活自己,守著一個那麼沒用的男人,上班就是養活一家(以後仍會被打),你覺得到底離婚損失大?還是不離婚損失大?

14樓:茶色舞衣

這種婚姻,還要它幹嗎?這樣遊手好閒的人,不開心了就要打老婆是什麼人那。難道你想讓自己的姐姐和這種無賴,地痞,流氓過一輩子嗎?跟他離呀。

如果,你要考慮孩子,那就更得跟他離,孩子要在一個好的榜樣引導下成長,才是一個有作為的人。像這種爸爸,爺爺你能保證孩子不學壞嗎?

我建議:為了孩子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離開這樣的家庭。

如果你沒有醫院的驗傷報告或是鄰居的口證,最好不要上法院。上了法院,也就是個街道調解

15樓:風中的

這樣的公公第一次見,第一次聽說這種事,她的老公也太不爭氣,在這方面,她老公應該做出正確的選擇.如果選擇不了,如果繼續不爭氣,那麼還找個律師解決一下.現在這個社會靠法律保護自己是很有必要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前幾天公公莫名其妙的打我現在很生氣……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不怕事大啊!沒發生你家裡

如果因為老公公和兒媳婦之間產生的矛盾,我媳婦要和我離婚,可是我再中間也調解了,但是怎麼也不行,就是

18樓:今春看又過

因為老公公和老公離婚?笑話。她跟老公過,還是跟老公公過,有目標嗎?看似話語不通,就是這麼個理兒,難道你和父母斷絕關係,為了媳婦?男人要有主心,應該會處理這些。

19樓:匿名使用者

初戀是每個人一輩子最難忘的 他對我而言是初戀 我不是他第一個女友 那會兒我們很愛彼此 因為異地分手了 他回他的家鄉 時間久了就分手了 但這麼多年我一直掛念他 我們沒有相互問候 我只是時不時的看看他發表的心情 感覺很安心 原本以為我在他內心深處也有一個重要的位置 可是後來才知道 原來他連我的生日是幾號都忘了 心好痛!

2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些問題還是你處理的不妥當,但是你媳婦的做法違背了道德,再怎麼說夫妻之間是有感情的,不可能說和公公不和就跟你離婚,這就是激將法,讓你任選其一,你可能選誰啊?其次是有什麼身仇大恨的啊,不能好好 調節,狗也知道感恩,看你怎麼辦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同病相憐啊 我媳婦要求買房子 可我父親不同意買 不給買就離婚 在中間真的不好過 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22樓:大風起處心悲涼

我公公也是。不過我能忍,習慣了

關於戶口本上兒媳與老公公的關係怎麼填?

23樓:家和萬事興

公媳關係;其屬於姻親關係。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

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同一祖先的血緣關係;後者是指這種血緣關係的任何血緣關係都不應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確認,血緣關係與這種血緣關係具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因為它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血緣關係和血緣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這是一種假血緣關係。

姻親是指除配偶外,由婚姻中介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配偶、血親配偶和血親配偶,姻親之間只有權利和義務。

24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同時,關於戶口本中兒媳與戶主的關係應該填寫“兒妻”或者“几子妻”。如:二兒子的妻子就寫明“”二子妻。

25樓:環保快裝

直接說啊

這個又沒有關係

畢竟需要請假不一樣

老公公打兒媳婦,老公該怎麼辦,老公公打兒媳婦,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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