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悠爸跟你聊育兒
彭宇承認了當年確實和老太太發生過相撞,而後摔倒。
彭宇在第二次庭審時承認“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否認是與老太太相撞。第三次**中,原告方提供了一份主要內容為彭宇陳述兩人相撞情況的筆錄**,雖然這份筆錄因**失誤丟失客觀上無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當時做筆錄的警官的確認。
結合彭宇自述曾經與人相撞卻說不清與何人相撞以及經**確認的筆錄**,這就構成了優勢證據,一審法院認定彭宇與老太太相撞並無不妥。
2樓:匿名使用者
準確說是雙方互相碰撞,一個急於下車、一個急於上車搶座位,就像沒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東西向與南北向車互不相讓,最終在十字路中心雙方互撞,只不過徐老太身體弱倒地、彭身體強沒事。事後雙方到派出所做了筆錄,彭也承認雙方互撞,徐的兒子對筆錄照像儲存。徐在醫院**花費估計在10萬左右,實際上醫保報銷後也就只有2萬左右。
一審第二次**時彭也沒否認撞了人,只是說沒撞徐老太。我估計是看到賠款太多想賴賬,找**說自己做好事被人訛詐。綜上所述,彭這人做事毛糙(下車像去撿錢一樣)、做人沒底線。
就算雙方互撞也有50%責任,怎麼能胡說八道什麼做好事被人訛詐。原告方有**的證言、筆錄的**、被告也承認撞了人,證據鏈完整沒漏洞,判他承擔40%責任算相當照顧他了。只是沒考慮醫藥費報銷問題,賠4.
5萬稍微多了一點。二審前彭賠款1萬,估計剛夠報銷後的50%,根本沒有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說明徐老太這家人是比較好,不想與他糾纏。
彭這人確實無賴,看到賠款多就顛倒黑白,不過他確實也得到實惠。如果不是他找**造謠、造聲勢,不可能只賠一萬。看來,小人丟了人品撿了銀子。
彭多年後也承認與徐相撞。再說法官,這娃的專業水平還是有的,彭想混淆視聽被他識破。但他的文字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就差了,被無良妓者抓了漏洞,下場就慘了。
法官表達的意思,原話記不清了大意是:彭扶徐並送徐去醫院並墊付醫藥費與彭與徐相撞存在因果關係,他想表達的是相撞--扶起--送醫院--付款是一個完整的過程,但他沒考慮到社會上也存在沒撞人送被撞者到的醫院的事實,算是邏輯思維混亂。結果被無良妓者解讀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
妓者為中華民族道德下滑做了重要貢獻,法官只能算助攻。
3樓:噓噓咯
事情過了這麼多年,還沒孩子,始終相信彭是清白的。沒有撞到老人只是,見義勇為希望能給世間留下一點雷鋒精神
4樓:
是他撞的,事過多年後他自己承認的,當時他發現**的力量倒向自己,再加上法官荒唐的審問環節,他開始動搖了承認的勇氣。
5樓:七品小芝麻官
彭宇案事實已很清楚,承認撞過人,此案影響極大,社會道德可以說因此扭曲,人做天看,因果終有因果報。
6樓:大學攜行
社會**太大!說真說假都有人反對,乾脆不說,或者說一個社會喜歡聽的,有利於社會和諧的!
7樓:心悸的思念
這個到底最真實的情況好像我們都不清楚,因為徐老太堅持說是彭宇撞的,而彭宇又斬釘截鐵的說是徐老太自己摔倒的,所以真相不明啊,但是通過這件事,好像給社會造成的影響很大,之後再有老人摔倒的時候路人沒人敢扶了,都害怕惹是生非,其實,不是人心冷漠,而是社會太殘酷,尤其是那些想佔便宜的人們,明明自己摔倒,卻非要賴上好心人,我想說,中國,你太悲哀了。。。
8樓:雷迪森and金頭門
真相彭宇自己知道,能不能讓彭宇說出真相,若干年後或許會有訊息
9樓:小花捲先生
具體是怎麼倒的就不清楚了
但肯定不是彭宇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