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年輕人打老人觸犯了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定屬於擬製規定,而非注意規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註: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 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 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樓:
如果是有撫養關係,可以告虐待,如果沒有什麼關係,看老人有沒有受傷,輕傷以下可以提民事訴訟,輕傷以上刑法才管。
刑法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制定刑法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法?
3樓:月似當時
制定刑法的法律依據是憲法。憲法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國際關係也對憲法發展趨勢有所影響。
憲法在內容上所具有的國家根本法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於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都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牴觸的法律無效。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為近、現代實行憲政制度的國家所公認,許多國家的憲法對此都有明文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憲法的特別規定為了保持憲法的權威性,避免造成適用上的困難,有時需要有關國家機關對憲法條文的含義、內容和界限進行具體的明確的解釋。因此許多國家都在憲法中對解釋憲法和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歸屬問題,作了專門規定。
憲法的解釋權和監督權的歸屬,根據各國憲法規定,大致有以下3種體制:
①立法機構解釋制。有的國家由議會,有的國家由最高權力機關或其常設機關行使憲法解釋權和監督權。中國2023年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憲法的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解釋憲法。
②司法機構解釋制。這一體制始於美國。美國最高法院有權宣佈聯邦法律和州法律是否符合聯邦憲法。
最高法院的這種權力在憲法上沒有明文規定,而是在審判實踐中形成的憲法慣例。世界上有許多國家採取司法機構解釋制。
③特設機構解釋制。由專門設立的憲法委員會、憲法法院或憲法法庭之類機構行使這一職權。
凡有權解釋憲法和監督憲法實施的國家機構,一般都有權對法律、法令、法規以及行政行為等是否違憲作出裁決。這種制度通稱違憲審查制度或憲法審查制度。
4樓:習慣了也習慣
1、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
2、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相聯絡的,刑法還可區分為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
3、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指僅使用於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就是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刑法與民法的區別
5樓:水煮酸菜
1、兩者的定義不一樣民法指規範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所有法律規範的總稱。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它是一部掌握政權統治地位,保護階級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的法律。根據階級意志,規定了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對犯罪者應當給予何種刑罰。
2、兩者的作用有所不同刑法是規定什麼是犯罪,對什麼犯罪應當承擔何種刑事責任的法律。
刑法的任務是為維護****,維護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打擊一切刑罰犯罪行為。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公民、法人、公民和法人之間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比如賠償和債務。它主要是解決民事糾紛,違反刑法是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3、兩者的目的不一樣民法是一種權利法典,它告訴人們享有哪些權利。
刑法是一部規定義務、告知人們不該做什麼、後果和處罰的法律。
4、兩者的規範物件不一樣刑法規制的物件主要是嚴重危害社會的各類行為。
而民法則主要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6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是指一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
二者最大的區別調整的關係不同:
1、刑法就是規定什麼是犯罪,犯什麼罪應承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的法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保衛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民法,是用來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如賠償、債。
2、民法是解決民事糾紛,而觸犯刑法就是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3、民法是部權利法典,告訴人們享有哪些權利.
刑法是規定義務的法律,告訴人們哪些事不該做,以及後果和懲罰.
7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舉例說明三種責任承擔的性質。
比如你說的:交通肇事,首先,司機違反交規至少要承擔行政責任,如果交通肇事產生嚴重後果,如死亡一人,承擔主要責任(逃逸推定為全部責任)或全部責任,那麼,司機的行為已經符合刑法(相關司法解釋)確定的要件,司機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在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並存的情況下,顯然兩者不能並行,如果刑事責任成立,只能承擔刑事責任,不可能一個行為兩個公法性質的處罰。
其次,司機肇事對受害人要承擔民事責任,私法上的法律責任。與公法上的處罰當然可以並行。
因此,如果司機承擔刑事責任(交通肇事罪是公訴案件,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司機同時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司機不承擔刑事責任,承擔的是行政責任,交通行政機關對司機進行處罰的同時,受害人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司機同時承擔民事責任。
注意:公法上不能並行不同形式的處罰,即一事不再罰。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不能並罰,如果發生並罰的特殊情況,應該對處罰內容進行扣減。
8樓:法律快車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為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9樓:大連雙木
民法和刑法的區別,你瞭解嗎
10樓:阿希王
民法: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係,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刑法 第一條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保衛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前一個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後者是統治階段維護社會、懲治犯罪的工具。
11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很好區別.看這個行為是不是觸犯了公共利益.
民法調整的只是個人,法人等的人身或財產關係.
你上面提到的罪名都是刑法調整的,
因為危害到了公共利益
要用刑法約束才足以達到效果.
刑法包括哪些法律
12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刑法法律法規應該是指廣義的刑法。
在我國狹義刑法則僅指系統地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刑法典。在我國,即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廣義刑法是指一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它不僅僅指刑法典,還包括對刑法典中區域性內容進行修改補充的決定或補充規定,對刑法典進行區域性修改補充的決定或補充規定,理論上稱為單行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責任條款,理論上稱為附屬刑法。所以,廣義刑法是由刑法典、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