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結婚兩年,老公精神病復發了,現還在治療期間,老婆可以提出離婚要求嗎

時間 2021-05-06 03:40:35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一方有精神病的,另一方是其監護人,有照顧的義務。不能離婚

2樓:和天下雙子

你最好等他病情穩定以後再提出離婚,現在提不好.

我結婚不到兩年,老婆精神有問題,能否辦理離婚手

3樓:挖尼瑪墳

可以離婚。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

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女精神病犯者提出離婚和她老公提出離婚在法律上有不同的結果嗎

4樓:可靠的娉婷

肯定不同啊,她現在是弱的一方,她提出就對他老公好點,她老公提出的法律不一定允許或者會有賠償

5樓:一馬平川錦繡

犯精神病期間是不準離婚的。

老婆在婚前有精神病,吃藥能控制,現在兩年都沒有**,但是現在她在我揹負了十幾萬的情況下提出離婚

6樓:海鳴石綠

債務發生在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也應共同分擔

丈夫有精神病,妻子可以提出離婚嗎?

7樓:華律網

精神病,在醫學上是指精神**症、躁狂抑鬱症和其他重度喪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式。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需要設定訴訟**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親屬作**人,夫妻之間作為第一監護人並不能作為離婚訴訟的**人。而對於間歇性精神病人,不應該剝奪他們的訴訟權利,在其清醒時,應保障其處理自己婚姻事務的權利。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離婚訴訟主要有三種情形:

1.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婚後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過精神病,但患者和親屬隱瞞其精神病史,婚後共同生活中又**的;3.

一方在婚後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對於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訴離婚的,如果確實屬於久治不愈,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判決准予離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監護、生活、**等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的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凡屬這種情形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樓:法律快車

配偶一方有精神病一般來說是可以離婚。根據相關規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期間進行訴訟審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到法院找個律師去諮詢以下就好了,很好解決的問題,這樣的情況他是沒有贍養能力的,放心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也可以要回孩子,因為一個精神病的人沒有權利佔有那個孩子

具體的你可以找懂法律的人問清楚,然後上訴離婚

12樓:

我的老公有經神經病有9年了一直治不好,我己經起訴離婚了,能離掉嗎,

13樓:上海笙銘律師

1、只要丈夫認為感情破裂了,就可以提出離婚,但在離婚之前,對妻子還要承擔扶養義務;

2、法律依據:

1)《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扶養義務】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4樓:今生如夢夢

這麼小的孩子長時間跟她患病的爸爸在一起是不行的,對孩子的心理性格等方面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建議儘早要回孩子

妻子有精神病,丈夫可以提出離婚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和妻子結婚10年,在婚前就知道其有精神病史,再三考慮後同意與她結婚。現結婚10年了,由於無法忍受其頻繁發病,想提出離婚,但現在有二套住房是妻子的舅舅贈與給妻子的,房產證上只有妻子一個人的名字。

想諮詢一下,到時如果法院判的話,法院能否判與妻子的離婚?另房子到底是歸誰所有?回答:

1、婚前雖然知道妻子有精神病史,但如果婚後久治不愈的,一般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2、關於房子,如果有證據證明妻子舅舅的贈與確定了只歸妻子一方所有的話,那房子和你無關,離婚時你不能進行分割;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妻子舅舅的贈與確定只歸妻子一方所有的話,那房子則屬於你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妻子一個人的名字,離婚時你照樣可以進行分割。 3、值得注意的是:

對於一方有精神病的離婚案件要比一般的離婚案件複雜一些,需要為有精神病的一方指定監護人才能進行訴訟的,最近我就承辦過這種案件。 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的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凡屬這種情形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老公精神病**了,他不想吃藥他出去靜靜了,請問這樣病能調節好嗎?

16樓:南無觀音菩薩

去看醫生。他是受了什麼外界刺激麼?比如生活壓力太大

17樓:

還是要靠藥物的,等穩定後逐漸減藥,但平時要少受刺激

結婚後精神病**可是沒有結婚證和戶口,還生下小孩,現在想離婚可以嗎?

18樓:

不存在離婚 因為沒有結過婚

19樓:晨之眷戀

沒有結婚證何來結婚?又何來離婚?她算個未婚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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