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一直沒領鑰匙,要交物業費嗎

時間 2021-05-05 19:42:13

1樓:金果

以業主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且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的入住的開始,那麼此時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2樓:搜狐焦點

要分兩種情況看是否需要交物業費:

第一種情況,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沒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業主發入住通知,這種情況是不需要繳納物業管理費,所謂物業費其實是業主在實際享受物業服務的同時,應向物業服務公司繳納的服務費用;

第二種情況,開發商通知業主辦理入住通知,自業主接到入住通知辦理之日起,物業費開始計收,也就是說如果您接到了入住通知而因為個人原因遲遲不去辦理入住手續,即使你沒有辦交房也沒有領鑰匙、房屋空置,物業費也是正常記取的。

3樓:居理買房網

一、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三、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

4樓:看看**文學網

12月交房現在開發商要在10月交房.我沒去收房那要不要交物業費

5樓:個人行家

開發商按期交房,沒有合法、合理的原因,就視同開發商交房成功,業主即使不領取鑰匙,也開始計算物業費等費用。

《物權法》規定,業主有承擔公共區域、公共裝置設施養護維修等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的義務,且不可以未享受居住權利(不領鑰匙、不辦理入住手續)為理由而拒絕履行繳費義務。

所以,以不領取鑰匙來逃避物業費是不可取的。

6樓:精彩百曉生

1、一般來說,開發商按時交房之日起,就應該繳納物業費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在交房之日收取物業費,從相關法律法規來看,完全符合規定,只要業主交房,物業公司就開始向業主收取物業費。

2、如果房屋空置的話,仍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這也符合國家規定。

3、業主這種情況,可以跟物業公司進行協商,房屋空置或者在裝修的話,可以協調打折。

7樓:

要交的。而且不管你拿到沒拿到房產證,都要交。我確定,因為半個月前我才去房管局辦理房子的事。

8樓:匿名使用者

要的!交房的時候。。物業會給你一本業主什麼管理守則上邊就規定寫著。。自通知交房當月起,物業費就開始收取~~~~

房子遲早都是收。。。你還是早點去收了吧!而且現在裝潢是淡季。。。買材料什麼都不貴!!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房產證拿到手就應該交吧..

房子買了好幾年了一直沒有入住也沒有裝修,鑰匙也沒拿,這種情況也要交物業管理費嗎

一幽幽谷一 房子買了好幾年了 一直沒有入住 也沒有裝修 鑰匙也沒拿 這種情況 也是要交物業管理費的 因為從你買房那一刻起 你就是業主了 必須要交物業費了 要的。交房一個月後,業主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收樓,當業主預設收樓。 百味人生 當然不管你住不住必須要繳費的,這是法定的誰都不能違約的。 是要交物業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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