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如果你說的失聯是指失蹤,也就是說,除了你,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在哪,也無法和他取得聯絡。那麼你可以申請法院認定他死亡,你們的婚姻關係自動解除。如對您有所幫助,請採納,我是北京儒德律所律師,有什麼問題可以再問我。
2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明確規定: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因此,如果對方處於失蹤狀態的話,建議你可以先到法院申請宣告對方失蹤,之後再到你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3樓:匿名使用者
失蹤十年就可以認定死亡了。你就是喪偶
離婚後子女算是家庭成員
4樓:清泉
應該是的,因為法律意義上家庭成員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
父母離婚,孩子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寫
5樓:柯豫淑芬睿
親屬關係公證
一、親屬關係公證
是指有涉外業務權的公證處(你可以打**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是否有此許可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式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親屬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親屬關係公證書,主要用於出入境簽證,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申請減免稅收、申請勞工**賠償、領取撫卹金等事項。
二、親屬關係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
公證證明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及申請人與關係人的相互稱謂。無論是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姻親關係,只要符合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均可給予公證證明,如當事人要求辦理表兄弟姐妹公證,只要能查證屬實,就可以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記載戶籍情況的證明。
2.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件。
3.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當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4.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5.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及結婚證等。(你的父母已離婚,應當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文書)
6.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應注意事項:
1.親屬之間的稱謂應準確,應當使用我國法定的統一稱謂,輩分均應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證員應審查親屬關係產生的真實性、合法性,以防申請人利用虛假的「親屬關係」為名,騙取公證書,達到出國的目的。
3.對用於繼承目的親屬關係公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關係人無論是否死亡,均應列入公證書中,並應瞭解被繼承的財產狀況,生前有無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及法定繼承人的有關情況,並做好談話筆錄。
4.親屬關係證書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為一些國家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
5.注意使用國(地區)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要求赴該國自費留學的我國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公證處經查證屬實後,應依法證明當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員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點。再例如,澳大利亞對於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辦理的親屬關係公證,澳方要求需載明「申請人只有以上幾個子女」,公證處應據實出具。
離婚後家庭關係怎麼處理啊?
6樓:_貝爾茉
考慮一下你的爺爺奶奶這麼多年對你好不好咯?
如果他們對你很好, 很記掛你, 那你理所應當對他們也好
如果他們和你父親一樣當你們不存在不負責人, 那就頂多是過問過問生活就差不多了
7樓:周漢誠
他們是你的爺爺奶奶啊
8樓:
爺爺奶奶都是你的親人,不管怎麼樣,你都應該照顧他,你問這話很沒良心知道嗎?他們還可以活多久,就算他們對你不好!但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他們是賦予你生命的人,人應該感恩!
9樓:阿沁
無論如何,他們都是你的爺爺奶奶,老了他們也需要有個照顧,他們也喜歡那種兒孫滿堂的感覺,血濃於水,讓他們安享晚年吧,好好對他們,儘自己的努力
從人身關係談談離婚對一個家庭的影響
10樓:心理諮詢師周非非
很多很多的人在做心理諮詢求助的時候,談到原生家庭的 影響,父母離異讓他們倍感孤單和恐懼,缺乏安全感,甚至自卑內向。我曾經發表日誌《婚姻不和諧對孩子的影響》:
婚姻不和諧究竟會對孩子帶來哪些負面影響呢?
第一:由於愛的需求和安全的需求不能得到滿足,孩子會形成自卑、敏感、脆弱和內向的性格,容易產生各種心理問題,特別是人際交往障礙,而人際關係不良讓很多人陷入抑鬱症和強迫症的泥潭。
這類問題諮詢最多的是大中學生,而且女孩子偏多。由於比較敏感和內向,她們在處理人際關係的時候會無所適從,總是過分在意他人的看法,甚至出現社交恐懼症的情況。曾經有個女孩子a因為和一個很強勢的女孩b同寢室,經常受「欺負」(其實是因為b大大咧咧慣了,說話不注意方式方法),讓她很受傷,給她帶來極大的心理壓力,可是父親出軌,母親終日以淚洗面,使她不敢把自己的委屈向父母傾訴,於是就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並逐漸疏遠其他人。
後來,學習壓力大,她開始覺得自己的眼神慢慢地不受控制了,經常發呆,非常恐懼與他人目光相遇,一遇到他人就胡思亂想「我的眼神是不是有呆滯了?別人是不是又覺得我傻呀?」結果別人對她說了什麼她也沒有聽見,於是更加惶恐和焦慮,形成惡性迴圈,患上了視線恐懼症。
第二:由於自幼生活在一個硝煙瀰漫的家庭環境之中,很多孩子渴望溫暖和關愛,在青春期最容易出現叛逆心理,離家出走或者陷入早戀,而且因為幼稚和衝動飛蛾撲火,一意孤行,受傷的比率非常高。
有個初二的孩子,因為父親出軌,感覺非常自卑,十分怨恨自己的父親,在父母面前似乎「又聾又啞」,沉默無言。經常上網遊戲,夜不歸宿。對老師和家長的說教充耳不聞,軟硬不吃、刀槍不入,一副的桀驁不馴樣子。
後來在網上和一個女孩子熱戀起來,多次偷偷離家出走,甚至偷媽媽的首飾去變賣,荒廢了學業,染上了吸菸喝酒的惡習,讓媽媽痛心疾首。
第三:親眼目睹父母婚姻悲劇的孩子,**以後往往對愛情和婚姻存在認知偏差,罹患恐婚症的機率更高。而且由於父母沒有在經營婚姻和善待家人方面為子女做出良好的示範,孩子**以後在面對自己的婚戀時可能會走彎路,比如:
不懂得尊重和體貼,自私冷漠。
有個女孩子年齡31歲了,至今不願意談戀愛結婚,她說「從小就看到父母整天打架,又看到那麼多親戚朋友結婚以後彼此折磨,然後離婚。對戀愛和婚姻沒有一點點興趣,不如孑然一身、獨享清閒。父母天天催促逼迫,我打算給他們來一個人間蒸發……」
更有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形成了邊緣型人格:難以建立起穩固的自我同一性,從而非常依賴與他人的關係來獲得對自己的認同感。在依賴他人的同時又對他人進行猜疑,而且預期自己會被他們拋棄或傷害。
通常會衝動、難以控制憤怒情緒。在戀愛中不斷因為敏感多疑而爭吵不休,分分合合,最終讓雙方都受到傷害。曾經有很多這樣的女孩子,在男朋友忍無可忍地離開之後方才悔悟,百般懺悔和挽留,甚至痛不欲生。
第四:如果有家庭暴力現象存在,孩子自幼耳濡目染,**以後往往也會有一定的暴力傾向。
有一個男士經常因為孩子小小的過錯而大打出手,雖然每次打過之後都非常後悔,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打人的衝動。他說「小時候父親經常打罵自己,現在每當著急上火的時候就控制不住地想動手,又怕對孩子影響不好,不想讓自己的孩子長大以後走自己的路,所以非常痛苦」。
綜上所述,我認為:每一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婚姻和家庭負責,不能輕言放棄。想當初攜手走向紅地毯的時候,哪一對夫妻不曾海誓山盟?
為什麼輕易改變初衷呢?當婚姻出現問題,要及時調整和改善,而不是逃避和放棄。
當然,也不是說為了孩子必須要勉強維持沒有愛情的婚姻,如果婚姻不和諧,對孩子的影響和傷害更大。所以,經營好自己的婚姻至關重要!
11樓:浪默子
父母離婚,首先傷害的就是孩子。沒有了溫馨的家,完整的家,變成了單親,甚至把孩子「遺棄」,交給了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撫養,使這些孩子性格都變得比較孤僻,不喜歡和人打交道,還有就是孩子大了害怕結婚……。
離婚這件事本來並沒有什麼影響,主要是導致他們離婚的一系列事情對孩子有影響,他們的爭吵、打架、冷戰等等會讓他們把自己的幾乎全部精力都放在他們的矛盾上,忽視了對孩子的愛、關心,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父母和這個世界的好的、陽光的、溫暖的一面。父母不和,離婚對他們,對整個家庭來說都是件好事,但是他們處理的方式有點欠妥,在互相傷害對方,甚至傷害了整個家庭成員之後離婚,這就會給整個家庭成員心理上都造成陰影。孩子在家裡得不到關心、愛和肯定,每個人心裡都是希望得到他人,尤其是對他們來說重要他人的認可,於是他們會想方設法爭得別人的認可,然而內心深處卻非常痛苦。
孩子從父母的婚姻中感受不到幸福、愛、和諧,更多的是痛苦、爭吵、打架,這讓他們在心理上產生一種錯誤的認知和恐慌,對婚姻的幸福產生了懷疑,從而產生了逃避婚姻的想法。離婚的影響是在於此。
12樓:丹青
婚姻本就是兩個家庭甚至是兩個家族之間的問題。
當婚姻雙方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生活不到一起,其實離婚是個理智的選擇。人生路很長,既然彼此生活不幸福又何必相互折磨呢,保留一些曾經的美好,總比走到兩看相厭的地步好,既然曾許下彼此相守,就各自留一步也是好的。
至於孩子,家的關懷呵護溫暖遠比外人眼中的完整要重要,離婚,離不了血緣親情,孩子總有長大的一天,其實小孩子看世界是很透徹的,大人的自以為是,****瞞不過他們的眼睛。
無論扮演什麼角色,父母也好,子女也罷,其實在乎你的人發自內心的想讓你生活好,所以做真實的自己,珍惜身邊人。
我前夫和我離婚都十多年了,他和我現在都己經有各自的家了,前天夜裡給我發資訊問我還好嗎?是什麼意思
一日夫妻百日恩,畢竟我你們曾經一起生活過,關係總比朋友要親近的多,問候一下關心一下也沒有什麼。 七雲紫兒 可能出於朋友間的正常關心,別想太多了既然已離婚就不要想那麼多過好自己的生活。 可能是喝大了,也可能是他還不是很討厭你,想起了你以前對他的好,抱著友善和關心的態度,向你問好看你過得怎麼樣,這也很正...
前夫再婚生了兒子,我有個女兒跟前夫,我女兒11歲了,他兒子有5歲多,我要回女兒機率大嗎
你應該跟前夫去協商,而且孩子願意與否 也很重要,如果孩子願意跟你,你也可以跟 前夫商量一下,如果孩子不願意跟你,我想 你前夫肯定不能把孩子給你的 知心 你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回孩子的撫養權,你女兒已經十幾歲了,她的態度也很重要,你也可以找你前夫溝通,畢竟孩子是你們倆人的,不管和哪方一起生活,都要以孩子...
前夫提復婚我該怎麼辦,前夫要求復婚,我該怎麼辦?
晁家 要看看你倆是什麼原因離婚的。個人建議 如果是因為出軌或者家暴離婚的,就堅決不要復婚,對待出軌和家暴女人要零容忍,決不原諒。如果是別的原因或者是你的原因,只要你還愛他,可以考慮復婚,如果不愛了甚至厭恨他就沒必要考慮復婚。 實事求是 只有兩種選擇 同意或反對。要遵從你內心的真實意願,千萬不要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