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飯兒壽司
首先撒謊並不構成實質性的損害,不應該承擔責任。所以你應該拿到至少2000.
其次。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再次,她就是看你們好欺負,一個老女人,怕她幹什麼,跟她鬧,看她敢不給,大學生不要這麼容易被欺負!!!
再次,我翻了勞動合同法,把你們可能用的著的章節條款找了出來,看看有沒有用得著的
第二章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令。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是你們自己自動提出辭職的,所以能夠確定的是沒有損失可以賠償。除非你可以證明你的辭職並非自願,受到她的脅迫才辭職的。
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只能依靠身邊同事的證明。你們可以選擇去當地的勞動仲裁所,最好能夠詳細的說明自己的情況,而不是要像這樣含糊其辭。
按照法律規定你們至少可以拿到基本工資,提成也必須是有證明的部分才能拿到。因為你們未滿一個月,應該還是在試用期所以這點對保險公司比較有利。
國際企業管理問題,請高手幫忙全面的解答下,謝謝!急急急急急急急!
3樓:專業花匠
1、使用的吹毛求疵的策略,行業的平均水平肯定低於120天,而買主把時間定在內一個不可能完容成的期限,兩種可能一買主真的很著急,二想借此壓價、減免費用,很顯然,買主是後者。
2、使用這一策略,可以實現四個目的:
①使賣主把**降低。
②使買主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③讓對方知道,買主是很聰明的,是不會輕易被人欺騙的。
④銷售員在以低價將商品售出時,使用這一策略可以有向老闆交代的藉口。
對策:①必須要有耐心,那些虛張聲勢的問題及要求自然會漸漸地露出馬腳,而失去影響。
②遇到了問題,要能直攻腹地、開門見山地和買主私下商談。
③對於某些問題和要求,要能避重就輕或視而不見地不予理睬。
④當對方在浪費時間、無中生有、雞蛋裡面挑骨頭時,一定要當面制止。
⑤也可以向對方提出某些虛張聲勢的問題來增強自己的談判力量。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幫忙啊!!考試急用。高手幫忙,急!!!!!謝謝了。幫我寫一下。急用啊!!!
4樓:匿名使用者
1.不成立 億公司對原要約做出了實質性的變更 視為新要約 家公司並未承諾
其他理由同上
5樓:藍色雨韻
一.1.不成立,因為承諾的內容與要約的內容不一致;2.成立,符合要約的條件
管理學案例分析,求高手幫忙分析並提出解決辦法,急!急!謝謝
6樓:海警
1、現在是市場經濟,在**都一樣。黃廠長的激勵理論只是說在嘴裡,並不落版實在行動上。就要權馬兒加急跑,還不讓馬兒多吃草。
2、要想留在黃工程師,廠長在人才使用上,要人盡其才,大膽使用。在薪酬上要有新舉措,不能人才流汗又流淚。在人才的個人生活福利方面,必須要享受一定的待遇,不能多少年來和工人一樣的待遇。
3、所以黃廠長留不住人才,只能望才興嘆。
7樓:匿名使用者
1.使用激勵理論分析黃工程師為什麼要走?
回答:激勵措施過
度開發使用。
2.你認為黃廠
專長該如何做才能留住黃屬
工程師?
回答:已經交給黃工程師新的開發專案,那麼,完全可以採用,專案目標--目標激勵的措施來挽留。
請高手幫忙翻譯一下,謝謝!急用!
8樓:雪落梅蕊
將要畢業並想找
抄工作的學生壓力非常大。那些在大學的日子都已遠去——他們在大學裡享受各種娛樂活動,接受各種各樣的課程:**、藝術、哲學、古典、人類學、詩歌、宗教。
而這些教育將會使他們脫穎而出,成為有知識有涵養的人。如果我是一個僱傭者,我更願意用這些接受過各方面教育並擁有強烈好奇心的畢業生,而不是那些只接受過應試教育的人,即使他們擁有很高的學歷。我知道無數的擁有質疑的精神的學生會更讓我高興。
我不知道他們的成績是a還是c,我也不在乎這些。我也希望他們能夠成為國家需要的人,並找到適合他們的工作。我告訴他們要放鬆,但似乎他們做不到。
請高手給我拿個主意,請高手幫忙出個主意,不勝感激。
慎重考慮。俗話說 買賣好做,夥計難搭。這要看你們的關係怎樣了。我們是局外人不瞭解情況。主義還要自己拿。本來是好朋友,別因為合夥做買賣,到最後卻成了仇人。況且現在服裝生意也不好做啊。要投資就要想到風險。給你舉個例子吧 這是我的經歷。92年我因調動工作,把手裡的一批棉紗,讓我舅舅替我代賣掉。他自己定,掙...
幫忙出個主意,幫忙出主意的人叫什麼
恩 如果是我 我想我也會和你一難受,不過愛情是不可以勉強的 愛情是兩個人對愛的渴望,如果只是你單方面,可能 離分手就不久 不過至少你們還沒有分手,至少你還愛她,我覺的你們在一起久了 缺少了驚喜吧,以前沒有熱戀的感覺,這是你的錯哦,努力,努力,讓自己學得更浪漫,讓自己更愛她,多陪她 告訴她你的想法 也...
關於法律問題,煩,請幫忙出個主意看看我該怎麼辦
春暖花開衡陽燕 1,找工廠承擔工傷費用就是了。2,你的朋友已經造成了工傷這是事實,那麼是誰的身份證已經不重要了。3,既然是進廠的時候借用的身份證,只要向工廠申明身份證是借用的,就可以了,如果企業內部有規定使用假證件一律開除的話也沒關係,工廠必須要把該工傷事件完全處理完再作處理,按勞動法規規定,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