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這個處理方式不是很合理,這種行為如果沒有想要據為己有應該也就是個簡單的侵權行為,連刑事責任都成不上,就算是盜竊,數額不是也別巨大,拘留一下就可以了,又拘留又罰款是不是太嚴重了呢?要不你收集證據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如果複議不行就起訴,不過我個人認為會比較麻煩,祝你們早日解決問題
2樓:姜洋果果
交罰款不如把錢給警察,找個能管事的,罰多少都是警察說了算,其實沒多大事,別跟警察凶,態度要好,警察比流氓可怕,祝你好運
3樓:chao炒炒
交就交吧,他們是皇上,跟他們作對沒用的,我相信有一天,你們會敖出頭來的
4樓:漢之龍
您就是個笨蛋
這個擺明了就是整您
您趕緊帶上禮物 去找pai出所的人
明白了嗎
5樓:老安說電影
你爸不是李剛,你別想公平公正了
我偷了價值50-100元的東西,如果失主報案警察會抓我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有臉問?我要是警察的話,先把你手砍了
7樓:和天下雙子
只要是偷了東西,不管價值多少,都會抓,只是不會判刑,教育一番,拘留24小時放人.
我把別人樹苗給拔掉了夠拘留嗎
8樓:鋼弦彈古典
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當然還要考慮情節和被你損毀的財物的價值。如果上5000元就是刑事案件了。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9樓:無聊的旅行者
看樹苗價值外加你為什麼要拔,可能涉及到故意損壞財物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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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是我們要有承認錯誤的勇氣,偷東西本生就是一種惡習,要及時承認錯誤,並改正,要養成不是自己的東西絕對不碰的好習慣。勇於改正,相信你的親戚會原諒你的。人這一輩子會做錯很多事,做了錯事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錯了還不悔改,本身你偷了親戚的錢就錯了,不管親戚知道不知道,在想明白之後,都應該...
我偷了別人的東西怎麼辦,我偷了別人的東西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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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作就更應該讓他出去住,因為有壓力就有動力,天天有房子住,有吃有喝,就不想去找工作,沒有足夠的動力去找工作,讓他面臨著沒有房子住的情況,都要露宿街頭了還不想著找工作,那這樣的人你還是遠離吧,更應該讓他走了。 bd小葵 要看住你家時間長還是時間短,時間短,兄弟姊妹家,偶爾來住一住也沒什麼。如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