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民事糾紛不會坐牢的,你有過錯,別人也有錯,是個混合過錯,可以協商處理,支付醫療費等
2樓:幽蘭見藍衫
1、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傷害。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經過上述認定,賠償方保險金額及自身財產不足以賠償。一,可由雙方協商賠付(在賠付方分期或其他方式)。二,受害方可起訴賠償方,對車輛或其他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由法院審判作出賠償。
我的車與另外一輛停在路邊開著車門的車刮擦,碰到他的車門誰的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正常行駛,就是對方的主責或全責。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