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出國打工,沒有途徑,打算跟旅遊團出去,然後不回來,犯法嗎 犯什麼法

時間 2021-06-16 02:19:19

1樓:睡在風中的鈴

樓上不對,移民法指向的是那些非法入境人員,你跟團絕對是合法入境,所以不是移民法。

短期簽證停留期就更不是了,現在大多數國家的短期簽證是半年,旅遊團通常只在國外停留20天左右,餘下的幾個月你依然可以合法出入境,具體時間以你的旅遊簽證批下來那天開始計算。所以不跟團回國並不犯這個條例。

準確的說,是犯法了,但犯的是合同法,是你撕毀了與旅行社的合約,這點有罪。旅行社就算報警找你,也只能說你是走失人口,按找人的名義去搜。實際上你拒絕歸國也完全合法。

因為這是你的權利,你的人身自由。

在實際操作上,本質上移**家是不會真正轟移民走的。你真跑了想找回來其實很困難。那為什麼旅社要嚇唬人呢?

因為你跑了他們要交違約金的,除了你的出國押金,旅社還押了至少兩三百萬在旅遊局,如果今年跑丟的太多,那旅社就會被罰沒這部分錢,罰得多了沒錢了,就會關門大吉。所以也是很不容易啦。

2樓:匿名使用者

犯法。違反加拿大移民法關於短期簽證停留期的規定。

3樓:中南西北

當然犯法,犯了所在國家的移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