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1號拍,18號才收到簡訊說超賣,7天后才給我說超賣,太不合理。聯絡客服 推卸責任說是**系統問題,我是不會退款的! 氣。。。。
2樓:手掌上的陽光
這個在雙11當天新聞上就有播報,可以投訴的,這是他們騙取消費者的慣用招數,**上面有投訴的視窗,不要怕,消費者權益還是受保護的。購物體系還是比較健全的~~~~~
3樓:
今年超賣的商家太多了。不超賣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做tb的。jackjonse超賣3000萬,阿迪建了10超級qun處理超賣退款的訂單。
到時候能賠償點就不錯了,沒賠償你也沒的維權的地方。
4樓:小小威脅
超賣一定是藉口,我0點02分成交的,今天才收到簡訊說超賣,維權到底!!!他們就是故意的,為了賺取流量,讓我們時不時上去緊跟訂單狀態,實在沒辦法了就讓你退款得了,如果我的訂單沒問題,那你們就一定要發貨!!!
5樓:匿名使用者
最後這事情會不了了之。投訴也解決不了問題的哦。這是天貓慣用的伎倆。最好是叫他賠你個郵費算了。賺幾塊錢郵費也是好的。希望能幫助到您。
6樓:悠悠的草原
我也一樣,肯定要投訴到底,我付款時間是 00:04:31,結果,比我晚付款的人都已經收貨評價了,我等了一週,結果客服來個**告訴我係統原因超賣了,不接受解釋
而且我一共拍了3樣東西,一種被超賣,另外的兩件也沒發貨
7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天貓adidas官方***,0點03分拍的衣服 昨天跟我說超貨了,比我晚拍1個半小時的都拿到評價完了。我擦,店大的都是欺客的,客服沒反應,天貓還維護他們,叫消費者以後怎麼相信他們。
8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現在都20號了,說好7天內發貨的,到現在才告訴我超賣,我該如何投訴?
9樓:
我也是在11號搶拍到了aididas褲子,等了18號才被告知 超賣! 通過天貓客服,現在完全沒反應。這樣的騙取交易量,侵害消費者利益,天貓就放任麼!根本是就是蛇鼠一窩!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買的阿迪達斯的鞋20號他才和我說超買,維權到底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現在還沒到。我在紅蜻蜓買的,原價759的靴子,雙十一340我也是晚上熬夜拍的,遲遲不發貨。我聯絡客服,客服根本不理我。
好幾個客服我都問了,沒有一個回我的。我就收到簡訊說超賣。我看了,申請退款。
賠付30%,才幾十塊錢,夠幹嘛的呀?也比不上我要這雙鞋子重要,我在商場裡也看了。這雙鞋子打完折600多呢,我就是不想退款,,現在也很苦惱。
咱們這些人應該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等到大半夜,辛辛苦苦的重新整理網頁付錢,激動的等了7天,最後告之無貨,後面那些輕輕鬆鬆買的到比我先收到貨,跟客服聯絡,要等幾個小時才理你一下,你若在問問題,那她乾脆不理你。哎~~~氣人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啊,等了這麼久告訴我這樣,火。這樣的服務都有。明顯欺負消費者。沒這麼容易 退。
14樓:歐斯卡
雙11期間,要求賣家7天內發貨,如果超過沒發貨,可以申請退款,退款選項選擇-賣家缺貨,**會進行賠付產品價值的30%,這些費用將從商家的保證金裡自動扣除。
15樓:大吹餅
我買的vans,也被超賣了,我去
16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
第四十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而**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第四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第四十七條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17樓:匿名使用者
安全領卷’(伀 眾 .號)關注下(不 吃 土)
優慧卷就是省錢,積少成多,主要是需要找正規的
時間,漸漸帶走了年少輕狂,也慢慢沉澱了冷暖自知
**雙11超賣賠付30%天貓積分是什麼意思呀
18樓:
超賣就是你拍下來的東西,在你付款以後已經沒貨了!這個有可能是因為同時付款的人太多。很多時候是系統問題,商家很多是很無辜!
本來你付款的東西的沒有貨發,天貓商家會賠付你百分之30的錢!
當雙11如果是超賣的情況 ,天貓用積分來代替錢賠付給消費者!
19樓:繁華年代我安靜
就是你假如買了100塊錢的東西,天貓買家沒有按照預訂時間發貨,天貓會賠償你成交額的30%也就是價值30塊錢的積分,這個積分在天貓購物可以當做現金使用。有效期1年左右,不能再集市裡面用,不能提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