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師者
沒有懲罰,就沒有教育」。哪怕是三歲小孩子,都要明白,犯錯,就要負責,就必須要受到懲罰,就是我們社會上不懂教育的人亂噴,使孩子目無尊長,浪蕩成性,對行為極不負責。這是社會家庭和噴子對孩子過分的溺愛和寬容造成的!
校園裡的有些孩子確實調皮搗蛋,成績不好還經常擾亂課堂秩序,且屢教不改。這類學生確實讓老師感到頗為頭疼。有些老師,尤其是一些工作經驗很豐富的老師,情急之下會做出體罰學生的行為。
有些老師體罰學生,在責任與理智之間,沒有站對位置。
孩子們在家庭裡缺乏懲戒,家長對孩子太過於寵溺,導致學生在學校裡也就沒有規則意識。這是學生的家庭教育出現了問題。作為老師你沒有合法的懲戒權,也沒法管。
你完全可以通知家長,告訴孩子出現了哪些問題,讓家長去管教。
不要把懲罰和體罰混為一談,老師的懲罰是應該有的權利,體罰是過度,對於犯錯放任不管越來越多的學生會放肆,一些無知的家長把老師的懲罰大肆宣揚成體罰就是溺愛,導致學校霸凌越來越多,跳樓的越來越多,家長不該反思嗎?家長該學學教育學。
適當的就不叫體罰了,是對學生的錯誤做出的懲罰,他們犯錯了必須有懲罰措施,不然怎麼管理,至於懲罰的力度當然要控制好,既要達到知錯就改的效果也要注意不傷害學生,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健康的。
懲罰與體罰的界限要明確,否則,說你體罰就是體罰,毫無理由。批評的聲音大了點,都能給學生心理陰影,都可以認定變相體罰,還有什麼懲罰不能認定為體罰?
懲罰和體罰都不能明確什麼是適當,職業要求,並沒有給我們從教者明確要求,最好不要提什麼適當一詞,如果需要我們做教師的有懲罰或體罰,請國家和教育部門明文規定:何種情況,作何處理,如何執行,由誰處罰,任課教師,還是班主任,或是學校政教人員,隨時處理,還是集中處理,罰前是否告知家長,還是事後通知,家長可否有權拒絕,還是要必須接受,需要不需要孩子認可處罰,同意如何,不同意如何?教師依照規定辦事,出了意想不到的後果,誰來擔責。
教師應該有懲戒權!我們並不推脫責任,也不是不想管束,相反,作為教師,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有切實可行的辦法來處理問題。請不要給我們「適當的」「相應的」「必要的」「一定的」,這樣模糊的概念,我們想要類似於:
違章停車,貼條,扣分,罰款這樣的規則。懲罰與體罰的界限要明確,讓教師的懲戒權「有法可依」!
2樓:晴天在哈佛
多進行一些關於懲罰和體罰之間的一些開會交流,然後取乙個適當的方法,同時的話也要給相關的老師進行培訓,做好這方面的教育學生的工作。
3樓:網友
相關機構應該直接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讓老師有一定的懲戒權。
教師是否應該擁有教育懲戒權,如果應該,那教育懲戒的尺度到哪?
4樓:超爸育兒
我認為教師應該擁有教育懲戒權。現在的時代不同了,孩子也越來越崇尚個性,老師如果沒有懲戒權的話是無法管教好這些孩子的。而且現在很多孩子在家裡都是父母的寶貝,所以讓孩子變得越來越無法無天,如果老師沒有懲戒權的話,也無法威懾到這些孩子,無法樹立起老師的威嚴,那麼孩子就會越來越難以管教,最終受影響最大的還是孩子,因此老師還是要擁有懲戒權力的。
但是老師懲戒孩子也要有度,那麼這個度到底在哪呢?
教師懲戒孩子,一定要將尊重放在首位教師懲戒孩子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及時改正自己的錯誤,變得越來越好,而不是說老師利用懲戒權卻發現自己的不滿。那麼老師在懲戒孩子的時候一定不能讓情緒做主導地位,要將尊重放在首位,在尊重孩子的基礎上去懲戒孩子。這就需要老師在懲戒孩子的時候,一定要顧及孩子的顏面,畢竟現在的孩子,可是很要面子的,所以說老師懲戒孩子的時候,一定不要採取打罵式教育,這樣只會讓孩子變得越來越難以管教。
教師懲戒孩子,一定不要傷害孩子教師在懲戒孩子的時候一定不要傷害孩子,不僅不能傷害孩子的身體,更不能傷害孩子的心理。不打不成才的老套路,對於現在的孩子而言,已經不再適用了,非但不會讓孩子改正他們的錯誤,還會讓孩子產生不好的情緒。而且如果老師懲戒孩子的時候會傷害到孩子,家長是第1個不會願意的,也會因此自己也來麻煩,所以說教師在懲戒孩子的時候還是要選擇一些溫和的方法,比如說可以懲罰孩子抄寫,或者是懲罰孩子背誦,這樣不僅能夠讓孩子受到懲罰,也能夠讓孩子從中學到一定的文化知識。
5樓:happy薛醜醜
我覺得教育懲戒的尺度應該在於保護孩子的自尊,讓孩子能夠正確的認識教育,不可以體罰孩子,在管教孩子的同時要發展孩子的個性。
6樓:晚安小耳朵
現在新的教育法規定教師有一定的懲戒權,但是要在一定的範圍內實施。教師不能對孩子進行體罰。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來懲戒。
7樓:樂樂在此呢
不要傷害學生,應該保護學生的自尊心,要學會合理的懲罰學生,儘量不要體罰學生,注意懲戒學生的制度。
8樓:巨蟹阿斯頓
教育的懲罰尺度應該控制到孩子的身體上面,雖然要罰孩子,但是也不能太嚴重,還是要保護孩子幼小的心靈。
9樓:雙子小黑嘿
應該,應該以教育為主,懲戒為輔,要擺正自己的心態,千萬不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發洩心中的不滿。
教師體罰屢禁不止,該如何杜絕教師的體罰行為呢?
10樓:百科全書
現在老師體罰學生的現象已經是屢禁不止了,雖然說我們國家已經明確的要求了,老師是不能夠用體罰的方式去懲罰學生的。但是還是會有一些老師做出這樣的行為,這種行為對於學生來說不僅造成了心裡面的傷害,也造成了身體上面的傷害,希望大家都能夠去拒絕。當學生做了一些錯誤的事情之後,我們應該用正確的方法去引導學生,讓學生知道這件事情是錯誤的。
11樓:一笑而過談遊戲
制定舉報機制,舉報者有獎,很多人就會舉報教師體罰行為,這樣就可以禁止。
12樓:行樂樂樂行
首先就是要加強這些教師的素質培養,而且一定要提高他們的考試資格,還有就是要培養這些師範學生的素質教育。
教師應該如何合理使用懲罰
13樓:帳號已登出
第一,懲罰必須與過錯相適應,對故意行為、再犯、程度嚴重者,給予重罰;對無意行為、初犯、程度輕的,給予輕罰。懲罰還應及時,不要拖得太久。
第二,教師在班裡使用懲罰,前後應該一致。這樣一來公正,二來可以強化學生的道德認識和是非觀念,對學生犯錯誤起到預防作用。
第三,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教師都不應感情用事,不能使學生感到,老師是在「洩私憤」,「自己不高興拿學生出氣」。
第四,懲罰的目的是為了「懲前後,治病救人」。應該使學生感到老師對學生的過失也是感到痛心、惋惜的,懲罰是不得已而為之,是「長善救失」的一種手段。懲罰的同時,應該說明懲罰的理由,使學生口服心服,感到自己確實該罰。
第五,懲罰的結果,應該使學生形成某種正確的道德認識和是非觀念,產生「下不為例」的決心。
第六,懲罰不應帶有任何的羞辱性,以免引起學生的怨恨、氣憤和對立情緒。
第七,懲罰的方式,應該因人制宜,對初犯和再犯,男生和女生,自尊心。
強者和不強者,學生幹部和普通學生,都應有所區別。必要時還可以徵求集體的意見,甚至可以讓被懲罰者選擇懲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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