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藍天可達
四川**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簡稱川音附中)2023年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就讀地點
二、報考物件和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且具備學習藝術專業基本素質(具有學習藝術專業的素質和條件,有專業基礎。器樂專業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確,發音、音準、節奏較好,有培養前途;聲樂專業要求考生發聲器官健康,音準、節奏較好,音質好、樂感好,有培養前途;作曲專業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創作能力和樂理基礎知識;舞蹈專業考生具有本專業所需的基本身體條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專業考生應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質,反應靈敏,口齒清楚,能講普通話;美術設計與製作、美術繪畫專業考生應具有基本的美術知識,無色盲)。
(二)下列物件不能報考:
1、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
3、普通小學在校生;
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了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考試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
1、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交影印件一份)、在校學籍證明(樣表見川音招生資訊網)或學籍卡影印件(需加蓋學校鮮章)或畢業證書原件(交影印件一份)進行專業報名,填寫《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交一寸最近正面脫帽半身同底相片4張(彩色、黑白均可),並繳納報名費和考試費。
2、專業面試(演奏或演唱)考試實行定時按編號順序進行,凡不按規定時間和順序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3、凡在考生戶口所在地設有擬報考專業招生考點的(詳見下表),考生一律在當地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未設招生考點的,考生必須到校本部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招生考試時間、地點和招生專業安排表如下:
(二)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不分初試、複試,一次完成。除鋼琴外,其它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專業考試《准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專業筆試和麵試科目考試。
各專業(考試型別)考試科目、範圍及分值:
1.作曲專業(三年制中專):①視唱練耳15分(視唱、聽力測試);②歌曲寫作50分(根據指定的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③樂理與和聲基礎知識25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理論基礎》、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④鋼琴演奏1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中、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2.指揮專業(三年制中專):①視唱練耳2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指揮法30分(指揮一首交響樂作品片段或一首合唱曲作品);③樂理與和聲基礎知識15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理論基礎》、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④鋼琴演奏35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中、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3.鋼琴專業: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鋼琴演奏10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二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平均律只要求演奏賦格部分),中、外樂曲或大型樂曲中任選一首(大型樂曲包括奏鳴曲、變奏曲、迴旋曲、組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曲目自選,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報考鋼琴專業的考生可兼報豎琴專業,演奏曲目與鋼琴專業相同。
4.手風琴專業: 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手風琴演奏1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5.雙排鍵電子琴專業: 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雙排鍵電子琴演奏100分[演奏(鋼琴、手風琴、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6.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木笛、薩克斯)專業: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樂器演奏100分[管樂(不含木笛):
演奏音階(連音、斷音),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樂曲限外國作品,如凡•艾克、泰勒曼、**、亨德爾、維瓦爾第、巴爾桑提作品,高音或中音木笛演奏均可)]。
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專業考生可同時兼報木笛專業,考試曲目的範圍及要求與各自專業相同。
7.絃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提琴製作專業: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絃樂演奏100分[演奏音階一條,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
凡報考小提琴、中提取、大提琴、低音提琴專業的考生可同時兼報提琴製作專業,提琴製作專業認定提琴演奏成績。
8.打擊樂專業: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樂器演奏100分[從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擊樂、爵士鼓中任選兩種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9.古典吉他專業: 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古典吉他演奏100分[演奏音階、琶音,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10.民樂(二胡、笙、嗩吶、竹笛、琵琶、揚琴、古箏、古琴、柳琴、中阮)專業: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演奏1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11.聲樂專業(美聲、民族唱法)(三年制中專):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聲樂演唱100分[準備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兩首);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老師,考生自備伴奏用譜]。
12.**舞蹈專業: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50分[演唱:
準備歌曲兩首(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老師,考生自備伴奏用譜。演奏: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曲目自選,樂器不限)];③舞蹈表演50分(自選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時間2至3分鐘)。
13.聲樂專業(通俗唱法)(三年制中專):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聲樂演唱100分[準備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兩首);考生自備cd伴奏帶]。
14.流行器樂【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爵士鼓、鍵盤(合成器)】專業: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流行器樂演奏100分[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
演奏兩個八度音階一條,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曲目自選)。爵士鼓:演奏8小節以上的節奏段,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
鍵盤(合成器):演奏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曲目自選)]。
15.歌舞表演專業: ①視唱練耳100分(視唱、聽力測試);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50分[演唱:
準備歌曲兩首(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自備cd伴奏帶)。器樂演奏: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曲目自選,樂器不限)];③舞蹈片段50分(自選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
16.舞蹈表演(民族舞、中國古典舞、現代流行舞)專業: ①面試[a.
目測外形 b.語言表達(自我介紹)];②基本功測試(a.柔韌 b.
旋轉 c.彈跳 d.技巧展示);③藝術表現力 [自備舞蹈片段,風格不限,自備cd伴奏帶]。
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均計入總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17.影視表演專業:①朗誦(自備文稿);②藝術特長展示(舞蹈片段,形體展示);③聲樂演唱(演唱歌曲一首,自備cd伴奏帶)。
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均計入總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18.播音主持專業:①指定文稿朗讀;②朗誦(自備文稿);③藝術特長展示(聲樂演唱、舞蹈表演、器樂演奏等形式均可)。
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均計入總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19.美術(美術設計與製作、美術繪畫)專業:①素描;②色彩(水粉、水彩);③速寫。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均計入總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類(考試型別1-15)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作曲和指揮專業(考試型別1—2)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類其他各專業(考試型別3-15)的「視唱練耳(視唱、聽力測試)」科目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視唱40分、聽力測試60分)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視唱練耳(視唱、聽力測試)」科目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其他各類(考試型別16-19)專業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六年制中專各專業《視唱練耳》考試範圍:
①.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常見的拍子及節奏型;
②.模唱(聽力測試):單音組、和聲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減三和絃原轉位,4-6小節單旋律。
三年制中專各專業《視唱練耳》考試範圍:
①.視唱:二個升降號以內,常見的拍子及節奏型;
②.模唱(聽力測試):單音組、和聲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減三和絃原轉位,4-6小節單旋律。
(三)文化考試
各專業考生均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報考六年制中專的考生,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報考三年制中專的考生,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均計入總分。
四、體檢
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進行健**查,如發現身患疾病,不宜繼續學習者,退回原戶籍所在地(地區)。
五、錄取規則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合格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並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六、考生注意事項
(三)為保證招生質量,增加監督機制,招生委員會將對部分專業進行抽查,其抽查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最終成績和錄取依據。
(四)新生入學後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不接受函報。考生食宿、旅費和體檢費一律自理。
(六)成都市十區十縣(即大成都)的新生不遷戶口,省內其它地區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須遷移戶口(非大成都的新生必須在入學時將戶口遷入我校,高中畢業時我校才能統一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否則學生必須返回原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一切手續自理)。
(七)已錄取的考生如放棄入學需本人及家長寫申請並在開學報到後兩週內交到招生處,逾期不予辦理退錄手續,因此而造成來年不能錄取等後果由考生自負。
(八)本簡章由四川**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附中校本部(028—85430479) 附中新都校區(028—89390068)
招生**:http://zsw.sc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