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清珠星
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區縣教育局已安排專人受理市民投訴,確保通訊暢通,查實違規問題三天內拿出處理結果。市裡也組成專項治理檢查組,通過**回訪、實地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促進專項治理工作質量全面提升。
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樓:無敵安生
我們讀書那會,也常常想說要去教育局舉報老師,但是也就一直說說而已,老師本心也不壞,雖然他明說著是為了學生著想,可作為學生,我們自己並不是這麼想的,等以後離開校園了,或許你就會明白老師為什麼要這麼做了
3樓:風飄落葉
對老師嚴重警告,加深檢討,記過一次。而對學生:放任自流,按排到邊上坐著,不管不問。
4樓:匿名使用者
下場就是,如果老師有錯,那他會受處罰 甚至開除,而如果老師沒錯,那你基本沒發在學校混了
5樓:市文敏
我想問的是學生會有什麼下場
6樓:墨非墨丶晴天
有背景你死,沒背景他死
告到教育局老師會受到什麼處分,如果去教育局告了老師,老師會有什麼下場?
話說在公平正義逐漸成為社會主流的大形勢下,學生要求平等享受受教育權,無可厚非。老師體罰學生肯定是違反了 教師法 一 一般情況下,投訴到教育部門,首先教育部門是調查此事,責令整改彙報,二 其次是教師所在單位根據事情情況調查此事,給予當事教師相應的處罰,一般在沒有嚴重情況下,是不會給予處分的,比如檢討 ...
怎樣搭公共汽車去中山市教育局
線路1 從板芙市場出發,乘坐22路 港口醫院 金山城 抵達老幹中心.約12.87公里 線路2 從板芙市場出發,乘坐11路 中山汽車總站 坦洲怡樂園 在悅來新村換乘035路 大東裕大廈 大東裕大廈 抵達假日廣場.約17.77公里 線路3 從板芙市場出發,乘坐11路 中山汽車總站 坦洲怡樂園 在中山一橋...
如果要告鎮公安局要到什麼地方去告,是去告市公安局嗎
其實方法有很多種,我認為你如果理由充分的話應該直接找 還可以到省裡上訴,像現在省長,書記,或者是公安廳長,在每個月都會有接待日,如果在縣裡或者市裡可能會因為某些原因而遲遲得不到解決,最好就是越級上告。問題解決得快。 去市公安局只能是反映,他們都有聯絡,也解決不了問題,你應該收集證據,直接去法庭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