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內固定器材不取的弊端:
一是可以誘發遲發**染。置於骨骼內的堅硬鋼板、鋼針等,由於沒有血管分佈,容易成為細菌的藏身之地。細菌生長繁殖起來,即造成感染。
二是造成附近骨質疏鬆。骨骼在一定範圍內受力越多,越是堅強。內固定器材尤其是鋼板,承受了本應由骨骼承受的應力,在骨折早期對於保持位置、恢復運動功能等有好處;但骨折癒合後,由於缺乏力的刺激,附近骨質可愈來愈疏鬆。
骨質過於疏鬆,螺釘固定不牢發生鬆動,可導致再次骨折。三是置於骨外的內固定器材可刺激軟組織,產生滑囊炎等併發症。
四是內固定鋼板在體內,日積月累可發生明顯的電解反應,導致組織水腫。一般來說10年後比較容易出現這種現象。
因此,骨折內固定器材,一般均應在骨折癒合後適時取出。何時取出內固定器材一定要視骨折恢復的情況而定,一定要等到骨折完全恢復,周圍關節生長比較牢固之後。
有如下情況不宜取出內固定器材:內固定器材的位置恰好靠近神經、血管,二次手術更增加損傷機會;骨骼生長過牢將內固定器材包埋其中,或螺釘尾槽損傷變淺。
你的情況我認為身體許可還是取出為上,因為你的年齡正當壯年,10年後又是容易出現骨質疏鬆的年齡,因此還是早點取出內固定比較好一些。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痛和鋼板有一定的關係,因為骨折已經痊癒了,鋼板留在體內屬於異物,建議儘快取出!
3樓:童年
固定物是需要取出來的,雙腳踝部骨折,看你是內外踝還是三踝骨折,一般內踝用克氏針+鋼絲固定,外踝用1/3圓鋼板固定;伴有下脛腓聯合分離的還需要螺釘固定關節(此螺釘在下地之前一定要取);
一般在定期複查1年左右,骨折基本能夠骨性癒合,骨折癒合後鋼板建議取出來,因為留存體內時間長後容易發生螺釘及鋼板的斷裂,導致往後取出困難。
4樓:囫圇
最好還是要取出來 不過要看你的恢復情況
5樓:匿名使用者
一樓是對的,樓主可以採納了。
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