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昨天逛超市,請教大家一下,滿100減20跟滿100送20現金的促銷方案有沒

時間 2021-06-14 14:57:55

1樓:1李小萍

這兩個營銷是有區別的:1滿一百減二十是商品**直降;2、滿一百送二十現金不是體現在**中,因為商品自身有利潤,所以,第二種方案消費者更實惠,但是如果送的是商品券,就是第二種合適了。

滿100送20與滿100減20有什麼區別

2樓:墨y羽

1、折扣力度不同。

“滿100送20”相當打了8.3折,“滿100減20”相當打了8折。兩著就折扣力度相比,“滿100減20”的折扣力度更大。

2、買家購買慾望不同。

“滿100減20”和“滿100送20”相比,會使買家感覺花了更少的錢買到了更多的東西,使買家覺得更划算。能夠增加買家的購買慾望。

3、賣家的收益不同。

就上述第一條來看,“滿100減20”的折扣力度更大,所以”滿100減20“比”滿100送20“的利潤稍低,賣家的收益稍低。

3樓:

滿100送20表示你花100元可以買100+20=120元的東西滿100減20表示你買100元的東西僅需100-20=80(元)就是你花80元可以買100元的東西,

按比例算,你花100元可買

100÷80×100=125(元)

的東西,

所以,後一種方式表面上比前一種更優惠。

4樓:

"滿100送20"是送20元現金劵還是送20元現金? 這一個是**你以後在他們的現金劵有效範圍內繼續消費, 一個是替你省錢。

"滿100送20" 就是很明白了. 只需要80元.

5樓:狼魂

滿100送20→_→你使用了100元買了120元的東西!滿100減20→_→你用80元買了100元的東西

商場**(零售企業)滿100送20(成本50)有以下活動

6樓:匿名使用者

方案1分析

按此方案,顧客購買100元商品,超市收取80元,在銷售票據上註明折扣額,銷售收入可按折扣後的金額計算。因100元商品的進價為50元(不含稅為42.735元),

則應繳增值稅=80÷1.17×17%-50÷1.17×17%=4.359(元);

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不含地方附加的部分,下同)4.359×7%+4.359×3%=0.44(元);銷售毛利潤=80÷1.17-50÷1.17=25.64(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25.64-0.44)×25%=6.3(元);

應繳稅款=4.359+0.44+6.3=11.10(元);

淨利潤=25.64-6.3=19.33元

方案2分析

按此方案,顧客購買100元商品,超市收取100元,贈送20元的折扣券,本筆業務應納稅情況為:應繳增值稅=100÷1.17×17%-50÷1.17×17%=7.265(元);

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7.265×7%+7.265×3%=0.73(元);

銷售毛利潤=100÷1.17-50÷1.17=42.74(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42.74-0.73)×25%=10.50(元);

應繳稅款=7.265+0.73+10.5=18.50(元);

淨利潤=42.74-10.50=32.24元

注:當顧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時,超市按方案1計算稅負,方案2比方案1多了流入資金增量部分的時間價值

方案3分析

此方案中,企業贈送禮品是有償贈送行為,不是《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贈送禮品成本20元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禮品20元的銷項稅額包含在100元商品的銷項稅額當中,計算增值稅時不必單獨計算禮品的銷項稅額。相關計算如下:

應繳增值稅=100÷1.17×17%-(50+20)÷1.17×17%=4.36(元);

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4.36×7%+4.36×3%=0.44(元)。

稅法規定,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等應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為保證讓利顧客18元,超市贈送的價值18元的商品不含個人所得稅額,該稅應由超市承擔,

因此超市需代顧客繳納偶然所得的個人所得稅=20÷(1+20%)×20%=3.33(元);

銷售毛利潤=100÷1.17-(50+20)÷1.17=25.64(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25.64-0.44-3.33)×25%=5.47(元);

應繳稅款=4.36+0.44+5.47+3.33=13.6(元);

淨利潤=25.64-3.33-5.47=16.84元

方案4是抽現金,中獎率為20%,則換算為全部中獎就是20*20%=4元(現金)

在超市**屬於商業折扣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所贈送的現金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情況為:

應繳增值稅=100÷1.17×17%-50÷1.17×17%=7.265(元);

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7.265×7%+7.265×3%=0.73(元);

應繳個人所得稅=4÷(1+20%)×20%=0.67(元);

銷售毛利潤=100÷1.17-50÷1.17-18=42.735(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42.735-0.67-0.73)×25%=10.33(元);

應繳稅款=7.265+0.73+0.67+10.33=19(元);

淨利潤=42.735-0.67-10.33=31.74元

方案5分析

按此方案,超市對購物滿100元商品的顧客實行不加價的優惠。這種**式銷售不是“無償贈送”,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因而加量的20元商品的成本可以正常列支,其20元的進價可以抵扣。相關計算如下:

應繳增值稅=100÷1.17×17%-(50+20)÷1.17×17%=4.36(元);

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4.36×7%+4.36×3%=0.44(元);

銷售毛利潤=100÷1.17-(50+20)÷1.17=25.64(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25.64-0.44)×25%=6.3(元);

應繳稅款=4.36+0.44+6.3=11.1(元);

淨利潤=25.64-6.3=19.34元

某**的**活動方案如下:滿99元減20元,滿19元減100(往下看) 20

7樓:cn丶

首先給的題目有點坑啊,滿19減100?你告訴我在哪,我去買啊。

如果理解沒錯是滿100減19

如果有折上折(即滿**立刻減)100元是將近打6折,200,應該也是6折。。

(2)還是在折上折的情況下,各買各的156,一起買120,誰買優惠都一樣。

希望採納謝謝。

滿100送20,相當於打幾折?那滿100減20呢?

8樓:東5京5熱

滿100送20相當於用100元買了120元的東西,100÷120=83.3% 相當於83折

滿100減20相當於用80元買了100元的東西, 80÷100=80% 相當於8折滿意請給好評哦

9樓:匿名使用者

滿100送20,100元相當於120元

100÷120≈0.833x100%=83.3%=8.33折滿100減20,80元相當於100元

80÷10=0.8x100%=80%=8折

10樓:匿名使用者

滿100送20,相當於總價120,花了100,折扣是100/120,約等於8.33折

滿100減20,總價100,花了80,8折

某商場搞**活動滿100元送20元,一件衣服200元,買20件需要多少元?怎麼計算

11樓:晚灬清

20x2=40元

200x20=4000元

4000-40=3960元

對於這種題,先算一共送了幾元,再算總價,再減去送的。

12樓:‖曲解゛沵的魂

容我想想啊,待會給你發答案

滿100減20元是什麼意思?是隻要80快點呢還是送20的商品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都送20元的商品。商家不會把到手的錢退還給你,而20元的商品只是他的標價,並不是他的進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