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
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2樓:愛哭的小嘟
嗯,父母是沒有權力干涉你的愛情和婚姻自由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不管他們的做法對錯,出發點都是為你好。如果你能證明你和男友在一起會幸福,他們應該能接受。最好不要採用過激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否則你以後多半會後悔的。
好好想一下,父母平時是什麼樣的人?一直都很獨斷**麼?從來不給你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麼?
還是僅僅在這件事情上這樣?如果是,為什麼會這樣?他們提出的這些理由是不是真得很致命?
很多愛情作品中,往往把「門當戶對」的婚姻當成批判的靶子,給人的印象是要求婚姻門當戶對是錯誤的,罪惡的。事實上呢,兩個出身背景相差太大的戀人,確實可能在婚後需要更多的精力和努力來協調雙方的差距。這些差距不僅僅是物質方面,主要是思想方面。
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這些說起來很空很套話的東西,確確實實會在不知不覺中影響你的人生的。
剛剛開始戀愛的時候,或者被父母壓制更覺得戀愛美好的時候,往往忽略了兩人的實際差距,只顧得上品嚐那種甜美。可是生活始終要繼續,柴米油鹽即使再俗,也是不能或缺的。當你撩開那層朦朧的面紗,目睹戀人的真實面目的時候,也許會明白父母當初的反對並不是完全無因。
我並不是建議你們分手,而是建議你以成熟的態度,負責的行動,用實際行動來向父母證明,你們的愛情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你們的差距可以用感情來彌補。同時,經常和父母認真的交流,而不要對抗,對抗和叛逆解決不了問題。
你可以私奔,可以逃離,那麼你的父母被你傷害有多深,你重蹈男友母親的覆轍的時候,誰能做你的避風港?愛情和親情不應該衝突,因為他們有相同的感情基礎,那就是希望你幸福。而你,是處理這件事情最關鍵的中樞,調節你的家庭和男友的關鍵因素,如果你用私奔這種方法來逃避解決,你即使擁有美滿的家庭,你的內心也會永遠有一個親情的缺口,終生無法彌補。
3樓:隨波留
你可以把你男友父母離異的真正原因告訴他呀 !然後在和他們好好的談一談呀!一個人不怕犯錯,怕的是犯錯後不知悔改!
人生有很多的叉路口,走錯了不要緊。要緊的是要及時改正。但,在父母的影響下走錯,到最後,受埋怨的肯定是父母,而自己走錯則會無怨無悔。
自少有了一個深刻的教訓吧!最後,自己的路自己走,不要管別人怎麼說。
4樓:
父母是沒有權力管你的私生活、可是你為沒為父母想過那、把你養這麼大、他們能坑你嗎?你應該問一下為什麼?如果他們說的不對你可以和他們講清楚、如果說的有理那你可就要考慮清楚了、
5樓:吳江首富
沒有權利,婚姻問題個人主張。父母有監督,無權干涉!
父母是否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6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物件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
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裡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
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7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無權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有權利,又沒權利,應該是人性化點不能談有沒有權利。
你的情況讓我也難過,為什麼明明相愛不能在一起呢。。特別看不慣男方家不同意自己兒子喜歡的女孩兒。身為長者,都鬧成這樣,太不像話了。
如果是我父母來我跟我老婆同居的地方鬧,我果斷的不要他們,因為我小時候到我畢業他們只給了我錢,一直不在我身邊。
因為我不知道那些跟父母一起長大的兒子的心理是什麼樣的,所以我無法給你正確的答案。但我覺得你的他不夠勇敢,不夠果斷,有優柔寡斷的傾向。暫時分開住,呵呵 反而給他父母信心了。
對你們很不利。告訴他,如果是男人,如果夠愛你 就站直了,不要左右晃動,相信自己的眼睛,堅持自己的愛情! 怕沒有父母的幫助買不了房,買不了車而結不了婚嗎?
呵呵,請問樓主,你都有他了你還在乎這些嗎? 你在乎,那我沒話說。反正我的老婆是不在乎。
9樓:付曉雷律師-強制執行
現實中父母干涉孩子婚姻的現象還是比較常見的,但是法律規定婚姻自由,父母無權干涉!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遭遇我很同情。因為我有相似的經歷。
12年前,我和他結婚,沒有他父母的祝福,雖然婚禮他們都到場的,但他們是板著臉讓我進門的。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那麼不喜歡我。婚後事事處處針對我,婆媳關係很惡劣,但我儘量忍讓,12年裡從沒有與我公婆有過口角或爭執。
但心裡很憋屈啊,活得多累啊你不知道!公婆整天盼著我們離婚,(說他們心理**都不為過),後來兒子出生了,公婆還是不認可我,甚至連孩子他們都不在乎。他們每天琢磨的就是要我們離婚,12年後,我們終於被他們挑撥得離婚了,他們得逞了,我解脫了!
但我生命中最好的12年賠進去了,還搭上我的兒子一生的遺憾!——不能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不想你重蹈覆轍,因為代價太沉重了!放棄吧,長通不如短痛!現在狠心一點強過以後生不如死!
11樓:阿蛙
你問他的父母,這是賣兒子嗎,這是想讓自己的兒子入贅到別人家嗎?
帶著你的小男友離開這裡吧,他們只是說說而已的,這麼自私的人,他們怎麼捨得會為了這樣的事情去死?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你嫁給了你男友,他們以後一定會多有刁難的,那時候你躲不掉的,這樣的老東西,看了真可恨~
12樓:匿名使用者
權利肯定是沒有的,不過他們有個身份在那裡,你們對長輩的很多地方處於被動和劣勢這是事實,因為這是社會公認的.雖然沒有法定.
至於為什麼他們就是不喜歡你,估計就是因為你不是本地戶口,他們應該有大北京人的盲目自大吧,另外,你不是上海人吧.如果是的話,現在還是很多人對上海人有偏見的.
根據你的描述,只能理解他的父母不是通情達理的人,估計做思想工作非常困難.
你們還是做一個選擇吧,如果還要繼續在一起,估計最好是和他的父母保持一定距離,
父母怎麼說都會在他心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這個你要理解他.
13樓:匿名使用者
於情於理是沒有權利的,但是從事實來說,從血緣關係和他們母子親情來說又是有權利的——否則你們現在用這麼痛苦嗎?
1、你條件比你男朋友還好,分手是他的遺憾,你可以找到更好的。
2、女人結婚是很重要的事情,二婚男人和二婚女人再婚的差距太大了,你絕對不會願意親身體驗的,所以結婚前一定要看好了,千萬別小瞧了公婆在裡面挑唆。你和你男朋友沒有血緣,相識也不會超過10年,在感情和血緣關係上你一輩子也拼不過他父母,現在結婚了,一時的勝利早晚是抗不過他們長期奮戰的。
3、他父母這個態度、做派很恐怖。買豬要看圈,在這樣環境里長大的你的男朋友人品到底怎麼樣,你還應該仔細觀察。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毛權利!一群老頑固,就算他們有經驗是過來人考慮的多,起碼給個叫人聽著信服的解釋吧
15樓:然小牧
父母干涉兒女的婚姻、有他們的原因,每個父母都是為自己的孩子們好。但是有時候要和父母多溝通、父母的最終目的只是要自己的孩子幸福而已,那麼我想如果不是那種不通情達理的父母的話,好好交流一下應該可以的。畢竟父母最終的目的是想自己的孩子好。。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明白為什麼會這麼反對你們,你也沒說個理由來,我相信你心裡應該明白他們反對的原因吧。
不喜歡你是因為什麼呢?
我覺得你應該反省一下自己,可能你是哪些地方讓他們不滿意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違反婚姻法裡自由戀愛自由婚姻的,但是在現實中,很難解決,如果城市裡面還可以找居委會調節,別的地方真的束手無策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離家出走吧,讓他們找不到,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時候現實就是這樣,有的人為了父母,有的人為了對方,看怎麼想吧。。好多事情很無奈。。
20樓:
如果只是說權利的話,父母無權干涉成年子女的生育問題,可是父母作為家長他們的干涉只是出於一種關心.並無惡意,我們做子女的也應該諒解
怎麼改變自己戀愛婚姻的運勢
可以通過改變自己嗯,對待人的方式,還有平時對人接物的一些特點,還有我們嗯,看待事物的一些方式,等等去改變,還有就是通過改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嗯,衣服品位啊,或者審美品位啊,還有一些等等,這些方面去改變。要想改變自己的戀愛,婚姻運勢,這個運氣方面,運勢方面,你都得把自己變得優秀,自己能有足夠的能力掙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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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妹 最好不要干涉,夫妻之間的事就讓夫妻來解決,這是最好的。其他人蔘與越多,只會讓事情更復雜,更難收場。因為不管是誰是誰非,如果父母婚姻出現問題,作為子女,做什麼都無濟於事。靜觀其變,如果父母可以勸解一通就勸一下,不能就讓他們自由選擇婚姻。他們離婚否,不影響對子女的感情。你唯一能夠做的就是自己利用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