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熱浪人間
不是。雖然沒有當場抓獲,但是,由於這種行為屬於犯罪,公安機關會依法進行刑事偵查。
就當前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完全有能力找到犯罪嫌疑人。
只要有證據證明嫌疑人犯罪,就應該定罪量刑。
只要有後臺殺人放火也沒事吧? 10
2樓:不願透露姓名的水軍
那得看你殺什麼人,在**放火,以及後臺是什麼型別的,比如公安局之類的。不過如果被查出來,會連累別人。
3樓:記得想起你
惡人終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4樓:園桑桑灬
以前沒事,現在有事了
接著我剛才問的問題。。沒有被當場抓到就沒事嗎? 可是什麼算當場被抓到呢? 10
犯罪當時抓不到逃兩三年就沒事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較為嚴重的立案了,就無限期了,只要你出現就會被抓,而一般可能也不是什麼兩三年就沒事了,怎麼也要個十幾年吧,要不然什麼幾十年前的逃犯不照樣被抓了,還隱姓埋名,遠走他鄉,都沒用。
假如一個人派另一個人去殺人放火。那個人被抓了。只要他不招供幕後主使是誰不就可以了嗎,就說自己就是幕
6樓:來自垂虹橋敏銳 的美羊羊
如果你沒有**的動機跟起碼的聯絡,不認也沒用
7樓:
辦案的人
會去追查你的殺人動機
除非你指派的天衣無縫,否則還是可能被查
8樓:
為他人去殺人,為他人去抵命?把自己的生命去「報答「幕後人?
9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你排的人是你爸,估計親兄弟也有私心,還是不要有這樣的想法,有問題走法律,法律走不通就忍了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那也得給夠錢吧 要不誰傻啊
11樓:糖衣炮彈
應該不會吧。因為他為了活,啥都不重要了。
12樓:
那要看這兩人是什麼關係
打完人就跑,只要不被警察抓到現行,是不是就沒事?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毆打或者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內傷害罪,要依法容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且不受刑事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
《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五十三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釋出。
14樓:匿名使用者
構成輕傷或以上 對方報警就有事
各位,有啥好的賺錢快的路子不,只要不殺人放火做啥都行,再苦再累都沒問題,
15樓:叢大少
育嬰!做育嬰!成本不是很高!利潤很不錯!
16樓:況問佛
你想做什麼生意 ?關於哪方面的?我也在等人做生意
17樓:茆季
有的 網路方面 日結 500起
是不是闖禁區當場交警沒抓到就沒事
18樓:匿名使用者
電子警察抓拍一樣處罰的,你上交警部門官網查詢一下就知道了,五天以後查詢一下吧。回答滿意親動動貴手給個好評謝謝啦!
19樓:大大蟲
被電子警察攝像頭拍到一樣罰
「因18塊錢」湖南學生殺人放火,披露的細節中有哪些讓人瞠目結舌
小粟愛文化 其實這場悲劇本可以避免,不到19歲的羅桂勇也不用因殺人焚屍被判處死刑,而開商店的林建欽也不會因為18元錢被用板凳打死。這場悲劇中的細節,有很多都是小事,偏偏這些小事成為了導火索。18元的買菸錢到賬與否成為激情殺人的動機羅桂勇是讀中專的學生,在2020年2月份他去距家兩百米遠的小商店買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