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每個公司的政策不一樣,建議直接撥打投保公司**諮詢
2樓:對對保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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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險其實就是一種兼具保障和分紅的保險,它給客戶提供相應的保障,同時,它還根據公司的營運狀況,給客戶一定的分紅這就是分紅險的特點,既能理財又有保障。
光聽「分紅」兩字,是不是就會感覺很好,自己交了錢,不僅有保障,還有分紅但是買了分紅險的朋友們,你真的分到「紅」了嗎?反正我是沒有見過真的有人獲得可觀的收益。
那是因為客戶不清楚福分紅險這兩個特點:
第一,保單的分紅完全取決於經濟環境以及保險公司的經驗情況,這都是不確定的。
第二,分紅資金池不透明。
正因為分紅險這兩個特點,讓分紅險的收益難以**,更造成了分紅型保險被大家高頻的投訴,原因都在這篇文章裡了《為什麼分紅險頻頻被投訴?!》,感興趣可以瞭解一下。
說到底,分紅險不適合所有人購買,所以建議大家切勿盲目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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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尊巨集人生保險怎麼給客戶講
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平安最新理財兩全保險:尊巨集人生,三年投入,終身收益。
平安尊巨集人生誰能保?
投保年齡:出生滿28天——65週歲
平安尊巨集人生怎麼保?
交費方式:3年、5年、10年交
最低保費:
3年交:最低年交3萬
5年交:最低年交2萬
10年交:最低年交1.5萬
最低保額:最低保額為1000元的整數倍。
平安尊巨集人生保多久?
保險期間:終身
平安尊巨集人生保什麼?
生存金:從第3個保單週年日開始,60歲前,每年給付基本保額的18%;60歲起,每年給付基本保額的20%。
特別生存金:交費期滿後,按(年交保費×交費年期×2%)給付。
祝福金:60歲時,給付基本保額的50%(57歲後投保,不給付祝福金)。
身故保險金:18歲前身故,無息返還所交保費;18歲及以後,首年身故給付保費120%,次年及以後身故給付保費的105%。
分紅:分紅不低於當年分紅保險全部可分配盈餘的70%,附加聚財寶賬戶促收益更快成長。
保單貸款:最高可貸出現金價值的90%。
「尊巨集人生」五大理財特點投資≠理財
投資是對現金的使用,是用錢去賺更多是錢,以盈利為根本目的,收益與風險是掛鉤的,收益高風險高,收益低風險也低。而理財是對現金的管理,是對資產的配置,在保值的基礎上增值,是無風險的計劃。
你的財富[最害怕也最可能]遇到的風險
1政策風險:
負利率:國家統計局釋出的資料顯示,2023年8月份全國居民消費**指數(cpi)環比**0.5%,同比**2.
0%,而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基準利率僅為1.75%,也就是說,傳說中的「負利率時代」或許正在悄悄來臨。
高稅收:《中共**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要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調節力度。
2投資風險:
投資失利、**動盪、銀行理財等等,收益不穩定,風險高。
3經營風險:
經營企業有太多的存在變數了,政策走向、法律界定、金融風暴、行業景氣等等。而企業資產與個人資產劃分不請,必然造成關聯交易,給個人和家庭資產帶來威脅。
4個人風險:
家庭支柱的意外身故/殘疾、經濟**突然倒下,後果不堪設想;一場大病,往往足以「因病返貧」……
5傳承風險:
孩子不能複製本人的創富技能;防止孩子過早擁有財富而敗家;雖然給孩子錢,但控制在手;孩子需要一份專屬的錢,不因婚姻而變;一份可以確保孩子未來基本富裕生活的資金……
理財的核心
資產配置
保險在資產配置中的核心作用是「保命的錢」,專款專用,以防萬一,以小博大,財富保全,保值增值。
平安尊巨集人生 超乎你想象
平安尊巨集人生理財特點:
固定返還高
生存金:從第3個保單週年日開始,60歲前,每年給付基本保額的18%;60歲起,每年給付基本保額的20%。
特別生存金:交費期滿後,按(年交保費×交費年期×2%)給付。
祝福金:60歲時,給付基本保額的50%(57歲後投保,不給付祝福金)。
尊巨集人生+聚財寶 升級版的「累積生息」
聚財寶賬戶除了能實現累積生息同樣的功能,此外,還具有計算利率保底、可追加保費、投保人被保險人自由領取、身故至少返還等多項優勢。
尊巨集人生+聚財寶 保底複利收益高
按日計算,按月結算,月複利,有保底,保證年利率為1.75%。
四筆資金隨時可用
生存金、分紅金、祝福金、保單貸款現金價值的90%;靈活方便好應急,保單貸款更添彩。
法律保護 安全性高
受益保險金不用於抵債、免交個人所得稅、不存在財產分配爭議、不用公正的婚前專屬財產、壽險公司不得解散……
「尊巨集人生」
法律保障 高安全性
賺錢不能靠保險,守錢必靠保險!為什麼呢?法律法規告訴您:
1最新修正《保險法》第90條:壽險公司不得解散
最新修正版《保險法》第九十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第九十三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2《合同法》第73條:受益保險金不用於抵債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扶養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卹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3《保險法》第23條: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
4《保險法》第18條:保險是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配
保險法第十八條: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5《婚姻法》第18條:不用公正的婚前專屬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因與該個人有密切關係,主要用於受害人的**、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該類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取得保險金的一方所有。
6《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保險是免稅的財產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保險賠款個人所得,免交個人所得稅。
保險,以法律契約的形式鎖定財富,安全確定!買保險,您還有什麼不放心?
4樓:匿名使用者
平安尊巨集人生,一萬保額,女性60週歲和61週歲交的保費有區別嗎?各應交多少?(指三年投入,每年應交多少)
平安尊巨集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十年後退保領取的是生存總利益加萬能賬戶,還是生存總利益
5樓:匿名使用者
是生存總利益,但分紅是不確定的(根據公司的營運狀況,公司盈利的70%,回饋客戶)
6樓:保險經紀人熊大
退保拿的是主險的現金價值,再加萬能賬戶的賬戶價值。拿會虧本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領取保單相應年度所有相關利用的總和。
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終止領取生存總受益。
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我是中國平安的李志遠。非常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這個是生存總收益。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可以致電我的手機:(24小時開機竭誠為您服務!
)——也許我的服務非最好,但絕對最用心!因為我始終堅信:小勝靠智,大勝靠德!
1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交了,建議不用退保,以後的利潤,遠遠大於你所交的和退的!
11樓:出靈杉
十年拿不回本!為什麼要退保?尊巨集是可傳承的哦!
平安尊巨集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怎麼樣
12樓:對對保險網
學霸說保險,專注保險測評!35款分紅險與101款主流重疾險大對比已經更新了《35款分紅險與101款熱銷重疾險產品大pk》,送給看到這篇知道回答的朋友。
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所產生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身保險產品這就是分紅險的特點,既能理財又有保障。
分紅險因為兼具保障和理財的功能,在市面上很受歡迎但是我見過太多買了分紅險的朋友,但沒有任何一個人買了分紅險之後真的獲得了可觀的收益,一個也沒有。
第
一、分紅險產品的分紅**於保險公司的經驗狀況,這是未知的。
第二,分紅資金池不透明。
》。說到底,分紅險不適合所有人購買,所以建議大家切勿盲目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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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是16年的開門紅產品,最好的一款理財產品,現金流,一次投入,兩種收益,三代人受益
14樓:匿名使用者
短期交費 終身收益 一年一次的開門紅產品
15樓:匿名使用者
是最好的理財產品,可以為你講解
16樓:匿名使用者
很好的理財、子教、養老產品,短期投入一生受益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很好的理財產品,養老用很合適只需投三年即可終身領養老錢
18樓:匿名使用者
您可以瞭解鑫福年年,返本快收益高。
1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可以瞭解一下,太平洋保險公司的狀元紅和滿堂紅
2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可以瞭解下中國人壽的鑫福年年,也是不錯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每款產品都有它的優勢,民生富貴鑫聖也很好,您也可以多瞭解對比下
平安尊巨集人生保險到底是不是騙人的
22樓:普林說保險
平安尊巨集人生保險不是騙人的,中國平安「尊巨集人生」這款保險的主要性質不是讓你投資賺錢,而是為您的財產保駕護航。
平安尊巨集人生安全嗎?看完下邊的法律規定,你就明白了。
《保險法》第90條:壽險公司不得解散
最新修正版《保險法》第九十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第九十三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合同法》第73條:受益保險金不用於抵債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扶養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卹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保險法》第23條: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保險法》第18條:保險是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配
保險法第十八條: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婚姻法》第18條:不用公正的婚前專屬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因與該個人有密切關係,主要用於受害人的**、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該類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取得保險金的一方所有。
《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保險是免稅的財產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保險賠款個人所得,免交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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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鴻利兩全保險(分紅型如題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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