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廣州米兔科技
除保險法規定的情況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解散,時刻保障您的保單不成為「廢紙」。
2樓:一則保杜笑笑
保險公司如果破產了,手上的保單還有效嗎?
3樓:小於醬保險筆記
中國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是世界上最先進的監管制度之一。而且即使破產重組,國家也不會放之不管。
4樓:頭號保險家
在我們國家,保險公司是不會輕易破產倒閉的,如果真要這樣,這家公司的保單也會轉入接盤的公司,由他們接著履行保險合同。即時沒有公司接手,銀保監會也會出手指派公司來接盤,所以我們不用太擔心
5樓:小雨傘保險官號
保險公司倒閉了,保單還是有效的。首先,我國至今還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倒閉過;其次,萬一倒閉了,我們手上的保單可能會有兩個去處:①有保險公司主動接手;②由**安排有實力的保險公司接手。
總之,我們手上的保單會繼續生效,合同也會按原有的規定執行。
6樓:奶爸保險規劃
很多人在投保的時候,經常會擔心保險公司不夠大,會不會有一天突然破產倒閉了。那麼「小」保險公司真的會這麼不靠譜嗎?這篇《怎麼看保險公司靠不靠譜,掌握這幾點就行!》告訴你!
我們先看看《保險法》是怎樣規定保險公司註冊資本的:
我們再看看《商業銀行法》是怎麼規定商業銀行註冊資本的:
其實很多保險公司背後的股東都是很牛逼的,比如百年人壽的股東萬達集團;復星聯合的股東復星集團等等。
保險公司的規模不是決定倒閉與否的因素,如果經營不善,再大的保險公司也會面臨倒閉的風險。
要是保險公司真就破產了怎麼辦?雖然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保險公司倒閉的先例,但是這種情況國家也想到了。
真出了事,國家會先公開招標,找願意接手的公司。如果沒人願意接盤,國家會直接指定某家保險公司接盤,原保險公司的所有保單,依然有效!要知道,保險公司牽涉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穩定,在中國不會、也不能出事!
總之,保險公司作為企業,可能會面領破產,但是我們的利益不會受到任何損害。而且大家在選擇產品的時候也可以根據自身要求選擇合適的,而不是一味地選擇「大」公司。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7樓:學霸說保
保險公司是允許倒閉的,是我國成立幾十年以來,暫時還沒發生過這種情況。
因為保險公司的業務的特殊性,牽扯到很多人的養老和醫療問題。你怕保險公司不靠譜,國家更怕這些保險公司亂來,造成社會動盪,所以國家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和銀保監會這個專門的監督機構來管理這個行業。
那麼問題來了,你說開公司的總會有經驗的好的,也會有經營不善的嚴重虧損的,正常工時實在不行也就破產了事,那麼虧損嚴重或者問題多多的保險公司最後都怎麼樣了呢?
接下來我們從法律條款和實際的保險公司的案例來看看,什麼叫強監管!
1、高准入門檻;
我們先看一下我國保險公司成立要求。也就是說,要成立保險公司,必須做到:
註冊資本法律規定至少2個億,而目前實際的出資情況都是在幾十億,且要求一次性出資。一般公司可以拿辦公室、機器裝置等作為註冊資本,但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是。
2.規範資金運用、控制經營風險;
(1)法律要求保險公司提取保證金、責任準備金、公積金並繳納保險保障**等,就是為了增加保險公司用於應對可能的經營風險的準備資金;
(2)再保險業務被比喻成保險公司的保險,是把本公司的業務風險部分轉移給別的公司,同時增加保險公司的抗風險能力;
(3)保險公司可以投資的資金實際上來自於各投保人交納的保費,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投資的範圍,使保險公司不能把這些資本用於過於激進的投資渠道,保障資金的安全。
準備金等預留賠付資金、再保險分散業務風險、規定投資渠道保障本金安全,提高了保險公司資金的安全性。
3.償付能力的監管,國家介入機制;
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最低資本,償付能力=100%,可以通俗地理解為保險公司的資產充足,就算立即把所有投保人的保單利益兌現,保險公司也能支付得起!
而如果償付能力低於100%,**監管部門就會出手整頓這家公司,在情況更加糟糕的時候甚至會接管保險公司。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23年保監會接管新華人壽,並引進保險保障**16億,後來又引進**匯金公司,推動新華在兩地上市,使一家原來已到了崩潰邊緣的公司最終成為世界500強排名297位的保險巨頭。
4.保險保障**;
保險保障**用於保險公司撤銷或破產的時候並沒有案例,但是用於對接管的保險公司進行救濟卻有過兩次,一次是2023年的接管新華人壽,注資16億;一次是2023年4月接管安邦保險集團,注資608.04億。
5.退一萬步講,萬一破產了;
如果是極端情況,保險公司真的破產了,那麼我們的保單是否有影響?是作廢還是繼續有效?
》保險公司破產了,我買的保險怎麼辦?
8樓:薄荷保
保險公司是公司,如果經營不善,是有倒閉的可能的。2023年9月,安邦保險集團宣告破產,但是對投保人來說,其保單在時效期內依然生效。
《安邦保險倒閉了,我們的保單該怎麼處理?》
在我國,保險公司倒閉的可能性是很低的。為什麼這麼講呢?
一、保險公司成立的門檻很高
保險法規定:
在全國範圍內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實收貨幣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五億元;
在特定區域內經營業務的保險公司,實收貨幣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銀保監會的監管十分嚴格
銀保監會每個季度會多維度全方位考核保險公司的「表現」。
其監管的目標是:保險公司在接下來的一年內99.5%的可能性不會破產。
銀保監會監管最重要的指標之一就是償付能力,那麼什麼是償付能力呢?
簡單講就是保險公司有沒有足夠的錢來賠。
如果償付充足率低於150%,保險公司就會受到「特別重點的關照」,比如被邀請「喝茶」,回家寫檢查接受整改,甚至業務還會受限。
三、保險公司倒閉,使用者保單不受影響
至2023年,保險業已發展幾十年,能讓銀保監會和保險保障**直接出手的,也只有之前的新華保險、中華保險、安邦保險事件,這些保險公司的客戶利益也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例如2023年是安邦保險事件,安邦保險因董事長涉嫌經濟犯罪,公司被銀保監會實施接管,接管後公司正常經營,保險客戶利益未受到任何影響。
如果一家保險公司真的萬不得已要倒閉的話,它必須要找一傢俱備資格的保險公司接盤,如果找不到,國家會指定有資格的保險公司來接盤。
可以說,中國沒有任何一個行業的安全係數能超越保險業。在這套執行體制下,任何單一一家保險公司出事,都不會對消費者的利益產生任何的影響。
大家不用擔心保險公司倒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就好。
9樓:多保魚談保險
保險公司既然是「公司」,如果經營不善,就會有倒閉的風險。美國的美亞保險和友邦保險在08年金融危機的時候曾幾次差點倒閉,聯邦**在關鍵時刻斥巨資才拯救了它。而在我國,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過一起保險公司真正倒閉的案例。
監管如何防止保險公司破產?
銀保監會為了防範我國保險公司有倒閉的風險,從保險公司成立開始就實施強有力的監管把控。具體可以分為這三個階段:
1、事前把控
銀保監會在保險公司成立前會實行兩大稽核機制,一個是背景稽核另一個是資金稽核。
2、事中控制
銀保監會每個季度都會考核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資金情況和現金流是否充足。具體方式是:
報送季度報表:銀保監會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報送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和合規報告等檔案資料,一舉一動都在銀保監會的監視之下。
償付能力要求: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規定償付能力率不得低於100%(100%的償付能力率表示未來一年這家保險公司破產的概率小於0.05%)。
一旦償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就會被勒令整改。
責任準備金: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每年會從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中提取一部分比例放到保監會,保證基本的理賠賠賠付。
保險保障金:保監會要求每家保險公司保費的0.05%~0.8*上交保障**,防止某些保險公司真的破產,可以用這筆錢應急。
公積金:保險公司必須從當年的淨利潤中提取一部分資金,用於彌補「來年可能出現的虧空」。
再保險制度:銀保監會對保險公司實行再保險制度,通俗來說就是為保險公司買保險,當保險公司賠付不起時,再保險公司會幫著賠付。
資金運用限制:保險公司的保費不是可以隨便亂用的,需要在合理的範圍內才能使用。
萬一保險公司倒閉了保單怎麼辦?
萬一上面說到的那些監管統統都不行,保險公司還是出現問題申請破產怎麼辦?
案例1:保險公司依法撤銷
上海國信人壽成立於2023年,2023年由於高管出走,資金紛紛出逃。最後保險公司沒有簽發一張保單就依法撤銷了。
案例2:保險公司分立
成立於2023年的中國人民保險,在2023年10月之後,分別成立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和中國人壽海外營業機構。
案例3:保險公司合體合併
2023年,中美大都會和聯泰大都會,合併為中美聯泰大都會。
案例4:保險公司破產被接管
永安保險被接管
永安保險營業不滿一年因被查出違規經營和股東資金未到位而被接管,處理結果是撤換原董事長,由於當時還沒有銀保監會,由中國人民銀行接管。
案例5:新華保險被接管
新華銀行是銀保監成立後接管的第一家保險公司,2023年初,銀保監會發現新華人壽2023年度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僅為61%,前面說了,償付能力充足率是不能低於100%的,於是保監會動用保障**接管了新華保險,買下了新華人壽的股份,成為新華人壽的第一大股東。在整個處置過程中,新華保險的投保人保單利益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引自:網頁連結
10樓:金果
保險公司是不會倒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八十九條
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九十條
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第九十二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保險公司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第一百三十七條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實施監控。
第一百三十八條
對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將其列為重點監管物件,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增加資本金、辦理再保險;
(二)限制業務範圍;
(三)限制向股東分紅;
(四)限制固定資產購置或者經營費用規模;
(五)限制資金運用的形式、比例;
(六)限制增設分支機構;
(七)責令拍賣不良資產、轉讓保險業務;
(八)限制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
(九)限制商業性廣告;
(十)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
第一百三十九條
保險公司未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或者結轉各項責任準備金,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再保險,或者嚴重違反本法關於資金運用的規定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責令調整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
第一百四十條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作出限期改正的決定後,保險公司逾期未改正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決定選派保險專業人員和指定該保險公司的有關人員組成整頓組,對公司進行整頓。 整頓決定應當載明被整頓公司的名稱、整頓理由、整頓組成員和整頓期限,並予以公告。
第一百四十一條
整頓組有權監督被整頓保險公司的日常業務。被整頓公司的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應當在整頓組的監督下行使職權。
第一百四十二條
整頓過程中,被整頓保險公司的原有業務繼續進行。但是,***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責令被整頓公司停止部分原有業務、停止接受新業務,調整資金運用。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保險公司會不會倒閉
保險公司如果破產了,手上的保單還有效嗎?在我們國家,保險公司是不會輕易破產倒閉的,如果真要這樣,這家公司的保單也會轉入接盤的公司,由他們接著履行保險合同。即時沒有公司接手,銀保監會也會出手指派公司來接盤,所以我們不用太擔心 保險公司倒閉了,保單還是有效的。首先,我國至今還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倒閉過 其次...
保險公司會破產嗎,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除保險法規定的情況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解散,時刻保障您的保單不成為 廢紙 很多人都買所謂大公司產品,因為覺得大公司不會倒閉,不會破產,而小公司就會破產。真相是這樣嗎?保險公司如果破產了,手上的保單還有效嗎?很多 人說,保險公司不會破產。其實不是的,保險公司也是公司,法律是允許保險公司...
香港保險公司真的不會倒閉嗎,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全世界的人壽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香港 保險公司條例 第41章46條指出,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則清盤人須繼續經營保險人的長期業務,目的是將該業務作為正營運中的事業而轉讓給另一保險人。也就是說如果在香港有人壽保險公司經營不善,瀕臨危機,香港 即會出面,讓有財政實力的保險公司兼併該保險公司,保障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