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這個案件涉及到民事方面的,也可以說褲清粗是物權法方面的相鄰關係。
相鄰的兩住戶之間應該本著和睦相處,友好和善,有利於社會主義胡鎮和諧關係的原則解決糾紛,如排水,採光,路過等等問題。
這當然是根據具體的事實情況來確定了。
問題的答案另一房主的建築師可以幫你們解決,可能會運用到數學的三角函式來計算的。
實在不行,可以上訴到法院,法院會先調解的,之後會幫你們確定兩者之間正羨距離的問題。
諮詢房子採光,通風法律法規
2樓:因這信
所謂採光權,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從室外取得適度光源的權利,比日照範圍更大,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現階段一般以民法通則的相鄰權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為準。
2007年10月1日起,《物權法》對採光權進行了明文規定物權法》規定(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專家說法:所謂相鄰關係,簡而言之就是不動產的相鄰各方因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專家認為,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速度加快,住宅建設用地**趨緊,有些開發商違規施工,超規劃建設,導致新建住宅樓層數過高,密度過大;有些人甚至為求便利,亂搭亂建,影響相鄰建築的通風、採光,使因「陽光權」引發的糾紛日益增多。
此次《物權法》對居民的通風、採光和日照進行了明確保護,也就是說,相鄰雙方應以不妨礙為建設的先期條件。
3樓:網友
通風采光屬於民事上的相鄰關係。《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你家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找對方協商處理,有建築物建造標準的,他明顯違反,協商不成你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他。請求法院判令拆除或補償。
4樓:網友
還說的好過分的水果和蛋糕。
高層建築採光樓距的法律規定
5樓:土巴兔裝修
房子bai室內空間的高度du應不低於公尺,各個樓棟之間的zhi距離不小於樓房的dao高度乘以係數專,如果小於了這個屬距離,會影響室內的採光、通風以及居民之間的生活等。按照國家規定(設計規範)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於1小時(房子最底層窗戶)為標準。間距是用於建築物室外坪至房屋簷口的高度,各個地方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
也可以用:樓高:樓間距=比值計算。
6樓:
建築採光設計標準 gb/t50033-2001這個裡面主要是對採光要求的說明 沒明確說出專樓距 但是樓距可以根據滿足屬1樓條件來計算。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 50180住宅日照標準應符合一定的規定,對於特定情況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築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
2) 在原設計建築外增加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
3) 舊區改建的專案內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於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準。
這是我從規範裡找出來的。
然後就是我記的是隻要保證1樓有1小時的滿窗日照就可以了。所以就根據這個結合維度進行計算。
房屋採光與通風法律法規
7樓:司考我知道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相鄰關係】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97.相鄰一方因施工臨時佔用他方使用的土地,佔用的一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的範圍、用途和期限使用的,應當責令其及時清理現場,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98.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獨佔自然流水,影響他方正常生產生活的,他方有權請求排除妨礙;造成他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99.相鄰一方必須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應當予以准許;但應在必要限度內使用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損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補償。
相鄰一方可以採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採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毀損或者可能毀損他方財產,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應當予以支援。
100.一方必須在相鄰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應當予以准許;因此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101.對於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築物範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響他人生產、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礙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予以支援。
但有條件另開通道的,也可以另開通道。
102.處理相鄰房屋滴水糾紛時,對有過錯的一方造成他方損害的,應當責令其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103。相鄰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溝、水池、地窖等或者種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築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分別情況,責令其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8樓:網友
各城市規定不一,詳查你所在城市相關規定。
9樓:葉子的快樂樂樂
物權法相鄰關係。
你自己去看。
10樓:
可以向法院申請排除妨礙。
11樓:網友
要看是什麼產權的房子,自建小產權(農民房)一般沒有這個說法的,要起訴法院也不會支援。
濰坊市有沒有關於採光問題的法律法規
12樓:網友
城市的沒有,但是有《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規定了房屋間距應該保證冬至日有一小時光照,物權法通過相鄰權的規定也保障了採光權。
13樓:網友
採光可以參照民法通則裡面的相鄰權和地役權的規定。
請問建築採光有何法律規定?
14樓:法邦網專家
有限制的,各地的規定不一致。你可查閱當地的建築規劃規定。
法律房間採光問題
15樓:網友
具體採光時間多長符合要求,這個我不清楚,你可以去當地**的建設局去諮詢一下。
諮詢以後如果確實不符合當地採光要求的最低標準,則建樓房的行為違反了民法中的「相鄰權」規定,即妨礙了相鄰者最基本的通風采光的生活要求,可以要求該樓房的業主給予民事上的賠償。
或者,也可以以建設局批准建築蓋樓房的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訴訟,要求確認該行政行為違法,繼而可以要求建設局賠償。
注意,建議走民事的途徑而不要走行政途徑,畢竟在中國「民告官」的阻力更大。而且你先要去建設局諮詢當地的採光時間標準,在諮詢的過程中不要流露出你將要採取法律措施維權的意思,否則建設局有可能給你增加阻力。
最後,如果你要起訴,最好還是找乙個律師,可以得到及時全面的法律幫助。
16樓:網友
從物權法角度來說這侵犯了你你的相鄰採光權,你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物權法》對採光問題是怎樣規定的?
17樓:網友
呵呵,法律規制的是行為,而不是具體的存在物。以前的建築造成採光問題當然可以適用《物權法》。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建築物標準肯定早於物權法的制定,物權法只是把不動產之間的相鄰關係規定了下來而已。
18樓:橋下的船
如果是建築本身設計建造的採光問題,那沒用。
19樓:津門孫老人
我同意樓上的觀點。任何法的建立都是在一系列標準,準則的試用後施行的。
請問法律上對房屋採光有何規定?
20樓:法邦網專家
只要不嚴重影響對方的正常生活,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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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體制,它包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以上兩法的司法解釋與實施細則,還包括 和勞動部 勞動社會保障部 的行政法規等組成勞動法體系 勞動法 及勞動法體系的各種法律法規 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 它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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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以前沒有 勞動法 只有 民法通則 所有東西都囊括在裡面。就像2007年才頒佈的兩部法律 物權法 和 勞動合同法 一樣,之前都沒有專門的法典的。沒有成文的勞動法,只有各種單行法規。在全面進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國的勞動立法有了進展。1958年,公佈了 關於工人 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 等4項重要...
關於一些學習問題,一些關於學習的問題
1全部在平時考試的時候積累經驗,注意你心態的調整,別把成績看得太重了,下課出去放鬆一下,最好每天都保持好心情,做最好的自己,不用太在意周圍人的看法,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任天上雲捲雲舒 理化方面,跟數學有類似之處,先找到學那一學科的感覺,另外,還得記一些東西,活用為目的,我相信厚積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