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大齡未婚,現己中風,出嫁女一定要照顧責任跟義務嗎?

時間 2025-04-20 04:41:00

1樓:網友

弟弟大齡未婚,現已中風出嫁女一定要照顧嗎?出嫁女沒有責任跟義務,必須照顧,只是出於親情。可以照顧。

2樓:網友

中風了以後出嫁的女兒,她也有她自己的家庭,所以她不一定有義務來照顧她的弟弟。我一也多,大多可以擔待一點兒,與他結完婚以後,肯定面臨著要生孩子,還要照顧自己的公婆。

3樓:豔豔

沒有,如果你父母健在,那就是他們的責任。如果父母不在,你已經出嫁了,有自己的家庭,沒有義務去照顧中風的弟弟。但是姐弟一場,你可以盡你力所能及去幫助他。

4樓:多多

沒有責任和義務,但是從親情的角度應該就一定幫助。

5樓:網友

弟弟大齡未婚。現已中風。出嫁女並不是一定要有照顧跟義務的。因為他們不一定是姐弟。在法律上沒有。照顧跟撫養的。義務的。

6樓:子夜流星

弟弟大連未婚先孕,中風出嫁女一定要照顧責任和義務,我覺得這個也是屬於正常的,因為凡是這種家庭成員都是希望家裡每個人都過的好好的。

7樓:網友

首先作為姐弟,如果你想照顧你弟弟,也是情理之中的,再者嗯,你已經結婚,所以呃,即使照顧你弟弟,也能忽略自己的小家嗯,父母如果健在的話,應當是由父母照顧,如果父母不再是,而弟弟還未成年的話,是姐姐有一定的撫養義務的,但是因為弟弟現在是大齡未婚,所以如果父母已經不在了,姐姐是沒有義務的。

8樓:勞餘

弟弟大齡未婚,現已中風,出嫁女一定要照顧責任跟義務嗎 ?弟弟大齡未婚,如果父母不在的情況下。出嫁的 我妹妹是有責任。照顧的 。

9樓:胡彥飛

已經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義務跟責任去照顧弟弟 只是出於親情和人性 可以給予適當的幫助。

10樓:勾清芬

弟弟大齡未婚,像你中風出嫁,你一定要照顧我,責任跟義務嗎?我認為如果家裡有老人的話,是可以照顧弟弟的,如果家裡現在家裡沒有老人的情況下。姐姐是有責任和義務照顧弟弟的。

11樓:離間戶

如果弟弟沒有父母或者其他兄妹照顧,那作為弟弟唯一的親人不管是不是出嫁了,都是要給予弟弟幫助和照顧的,這個時候就是體現手足情的時候。

12樓:帳號已登出

出嫁女想要照顧自己的弟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姐弟之間的感情在那裡呢,但是他是沒有義務照顧弟弟的。

13樓:網友

作為子女,當然有照顧父母的義務和責任。就和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和責任一樣。

14樓:天蠍知道

如果已經沒有了其他親人的話,那麼作為你的親弟弟,你還是一定有責任和義務來照顧的。

15樓:網友

對於子女來說只有父母才會有撫養他們的義務,自己的兄弟姐妹是沒有這個義務的,所以假如你和你弟弟的關係特別差,或者是你自己的經濟情況也不好,你就可以不用管你弟弟。

16樓:往事不回首

你應該沒有多大的責任和義務,但是最主要的就是你父母有這個責任和義務,幫幫你弟弟,也等於在幫你的父母。

17樓:螞蟻上大樹

弟弟大齡未婚,但是現在已經中風了。作為姐姐的話還是有一定的責任要照顧她的,畢竟父母年歲都大了。

18樓:網友

雖然說姐姐沒有這個責任和義務,但是我覺得乙個姐姐出於疼愛他,弟弟的角度,肯定也會多多少少的吧,付出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

19樓:吉運公升

弟弟大齡未婚已經中風了,所以再給他找物件的同時也得需要伺候這個重逢的弟弟,嗯,所以說難度還是很大的。

20樓:風行天下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那麼個人覺得遇到了這種情況,那麼這個出嫁的姐妹吧,應該是妹妹,對吧,那麼這個妹妹應該是要去照顧一下,你不照顧誰去照顧呢?沒人照顧。

21樓:戶翠柏

那這個弟弟未婚,那出嫁你一定照顧那弟弟,未婚出嫁女是哪來的呀?所以說我沒看明白這個人物關係,無法給你做評斷呢。

22樓:對空望月

如果你是他唯一的親人,就是這樣的,真心在幫你期待。

兄弟姐妹間有贍養或撫養責任或義務嗎?

23樓:網友

沒有贍養義務。

按實際情況。

對於兄弟姐妹間是否有扶養義務,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對於有負擔能力的。

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

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這種情況,可以到所在居委會出具證明,到民政局申請救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扶養關係應該如何變更。

扶養關係人的變更 在扶養關係中,如果只有乙個扶養人和被扶養人,則不存在扶養義務人或扶養權利人的順序問題,也不存在扶養人的變更問題。而當扶養關係人有數人,扶養義務人或扶養權利人有一定的順序時,便會出現扶養關係人的變更。

從世界範圍看,關於扶養義務人和扶養權利人順序的規定,在立法上主要有兩種。一是概括主義,即法律只作原則規定,具體則由扶養義務人或扶養權利人協商,或者法院確定。二是列舉主義,即法律具體明確規定扶養義務人和扶養權利人的順序。

從有關規定的精神看,在兩種情況下可以發生扶養人的變更:一是發生一定的法律事實。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應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撫養義務人,即在父母健在並有能力撫養的情況下,成年的兄、姐對未成年的弟、妹沒有扶養義務。但是,如果父母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那麼,成年的兄、姐則應依法對未成年的弟、妹承擔扶養義務。

二是扶養成立的條件發生變化。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祖父母有撫養孫子女的義務,成年的兄、姐對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假設父母死亡時,兄、姐也沒有成年,因此,兄弟姐妹應由有條件的祖父母撫養。

待兄、姐成年並有扶養能力後,祖父母喪失了扶養能力,那麼,對未成年弟、妹的扶養義務則由祖父母承擔變更為兄、姐承擔。

24樓:華律網

在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25樓:網友

這種情況沒有撫養的責任,你爸媽也算是很難得。在特定的情況下,法律有規定兄弟姐妹存在撫養的責任,但你們這種情況不在其中。

建議你小舅一方面儘量先向**民政部門、社群等申請應有的福利;另一方面兄弟姐妹私底下給予幫助,親戚主動出面承擔責任的話,可能會成為**推卸責任的理由,影響應有權利的申請。兄弟姐妹之間到底要不要去幫助應該忠於自己的感情,不要被法律、道德這些條條框框枷鎖。

26樓:網友

沒有贍養義務,只能親情和道德來感化。

弟弟結婚,姐姐有沒有義務承擔一些責任呢?

27樓:卡拉泡泡牙膏膏

女方換位思考一下,你大概也不想丈夫在沒有獲得你同意的情況下,給他妹妹拿很多錢吧,畢竟是兩個人的家庭,做什麼之前先跟對方商量一下,其實問題就好解決多了,也不會出現那麼多的「扶弟魔」了,如果丈夫允許的話,你就可以以你們兩個人的名義給你弟弟一筆資助,就不是單純的姐姐給的錢了。

這件事情如果夫妻溝通,是非常容易解決的,我相信也沒有哪乙個丈夫會說,不行,不能給你家裡人掏錢,正常人都不會這樣的,所以溝通好了之後,還是可以幫助一下弟弟的,畢竟說雖然出嫁之後的女兒沒有義務管弟弟,但是人心都是肉做的,他是你看著長大的弟弟,你怎麼也不可能說把他當成外人的。

28樓:網友

弟弟結婚,姐姐其實是沒有義務承擔一些責任的,不過想承擔一些責任是可以的。

29樓:薛無依

要說義務那是真沒有,每個人都有權利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但是作為自家人,適當的幫忙也是一種情義!

30樓:欣欣向榮

如果沒有父母的話,姐姐需要承擔一些責任,父母健在的話沒有必要。

31樓:的法國人

那就要看姐姐是怎麼想的了,條件允許的話也是可以承擔一部分的。

32樓:_x_d晚晴

我覺得是沒有的,除非你自己跟弟弟的感情很好。

33樓:你說過

那還是要看姐姐的自願吧,我覺得應該承擔一點。

34樓:網友

肯定沒有義務承擔責任呀,當然可以友情相助。

35樓:百葉度專

沒有義務承擔責任,但是可以給予一定的幫助。

法律上有沒有義務要照顧自己的兄弟姐妹?

36樓:網友

得看你的兄弟姐妹是否成年。

如果是未成年人,那麼根據民通第十六條規定,你是第二序位監護人。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 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如果是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據民通第十七條,你就是第四序位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 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兄弟姐妹屬於近親屬。

如果是未成年的精神病人,根據民通意見適用民通第十六條規定。

37樓:vipqq安全中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

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孤獨無依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對手雖有子女但亦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亦有扶養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弟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沒有扶養義務,但可以幫助,盡兄弟姐妹之情。

所以法律上有有義務要照顧自己的兄弟姐妹的。

38樓:晴瀾月

是親的兄弟姐妹還是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如果是親的,那你們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還在嗎?

你本人滿18歲或者是滿16歲有工作了嗎?

法律上這方面的義務是要滿足某些條件的。只有當他們處於限制行為能力人,而他們又沒有其它的監護人時,做為平輩的你才可能有義務去照顧。更多的時候還是識你的能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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