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物件同曾姓可以結婚嘛,不是三代關係?

時間 2025-02-12 20:30:09

1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同姓曾的結婚沒有問題,但只要不是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姐妹,以及同源祖父母、外祖父母(含上下輩旁系如叔叔、舅舅、侄子、外甥女等。同輩旁系,如堂兄妹,表兄妹等)。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2樓:不要迷失走丟

當然可以,我們這裡乙個村的同姓還有好多結婚的呢。

同姓可以結婚嗎? 我國《婚姻法》第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至於同姓人可不可以結婚,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同姓人屬於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就不能結婚。

除此家長以任何理由阻止都是不對的。 ​

3樓:趣味學習

可以結婚。只要不是同父同母,沒有血緣關係。而且同娃不是近親三代都可以的。如果結了,害怕生下小孩有畸形,發育不全等毛病。這樣對家庭也會造成影響。

4樓:叫花烏鴉

這個沒有關係。雖然都是同性,但是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

國家是不會管你的。即便你們有血緣關係,但是你們能夠承受這種近親結婚的後果,一般情況下國家雖然會管你,但也不會那麼嚴格。你不說誰知道你倆是親戚。

5樓:a武功山帳篷酒店

可以的,同姓結婚不受婚姻法和道德的約束。

6樓:木棉小橡樹

這是可以的,只要沒有血緣關係這就無所謂。

我跟男朋友同姓曾,可是我輩分比他大四輩,無血緣關係可以結婚嗎?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可以,現在誰還管輩份關係,只要沒血緣關係就可以,就以鄉下說法三輩之類算近親不能結婚、你們也是四輩了沒問題!

8樓:山海關

孔,孟,曾三姓是用同一族譜但非血緣關係是可以通婚的!

9樓:北小鄭

不可以,同姓結婚,不好,我同事也是一樣的姓,就是不是乙個地方的,家人都說同姓不可以,就分了!

10樓:神奇是一種病

當然可以了,我國法律規定近親不可結婚,法律上來說,近親是指,七大姑八大姨什麼的!同姓無妨!

11樓:幕歌

不是直系三代近親都沒關係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血緣關係,哪有輩分了,你是不是弄錯了,有輩分當然有血緣關係,沒有血緣就沒有輩分了知道嗎。

13樓:網友

你們有家譜呀?怎麼知道的差四輩的,無血緣關係可以結婚。

14樓:追捧看看

唉,我老公和我都是李,沒有血緣關係就好只要相愛沒有什麼可以阻擋。

15樓:公尺公尺來

可以。主要是無血緣關係。

16樓:網友

不可以,以後的小孩跟你們怎麼叫啊,自己想一下,你們雙方父母也不會同意。

17樓:網友

沒有近親三代血緣關係是可以的。

18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讓他叫你曾祖母!

19樓:可愛的

不要相信迷信,可以的。

20樓:

還是幾千年以前的思想。

21樓:飛天晨龍

想結就結 不管其它的。

22樓:想飛的小魚仔阿

嗯 可以啊 這有什麼問題呢。

我和我男朋友都是姓曾的可以結婚嗎?

23樓:

摘要。同姓的話,是可以結婚的喔~屬於同姓的人當然可以結婚。只要不是三代內的近親,光同姓是可以結婚的。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和我男朋友都是姓曾的可以結婚嗎?

同姓的話,是可以結婚的喔~屬於同姓的人當然可以結婚。只要不是三代內的近親,光同姓是可以結婚的薯耐鉛。【法律依據】《婚姻法》第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數好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畝滾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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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同姓的人可以結婚嗎?

24樓:用心幫助他人

相同姓氏不是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條件,但相同姓氏結合別的情況則有可能禁止結婚。比如,同姓氏的人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按法律規定是禁止結婚的。又如果,同姓氏的人,如果男的早於22週歲,或者女的早於20週歲,按法律規定也是禁止結婚的。

再如果,同姓氏的人,其中乙個已經結婚了,那麼當然是不可以結婚的。還有的情況下,同姓氏的人乙方患有重大的疾病,沒有如實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在結婚後一年內提出撤銷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5樓:無雅詩

兩人同姓能結婚。法律依據根據法律新人結婚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2、雙方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任何一方不得強迫,任何人不能干涉。滿足以上條件不管是不是同姓都可以結婚。

資料擴充套件「同姓不婚」是我國封建社會遺留的習俗。所謂「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偏概全。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禁止近親、同宗、同姓結婚,是因為當時的條件不可能對優生優育問題有正確、完整的認識,因而對同宗同姓結婚一概禁止。

現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明確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我國民法典只是不允許近親結婚,同姓和近親是兩碼事。

26樓:帳號已登出

兩個同姓的人是可以結婚的。

我國的法律沒有規定同姓氏的人不能結婚。只要當事人男女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且當事人都無配偶,滿足結婚年齡,帶好相關的證件到婚姻登記處都是可以結婚領取結婚證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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