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扔掉吧,那些只能讓你更痛苦。在無法改變的事實面前,你最好堅強的面對,因為你還有以後的路,有漸漸老去的爸媽,這些都是你這輩子都必須承擔起的責任。至於感情,本來就是候車月臺,有人走有人來,記住該記住的,努力該努力的,對待不值得的人和是,一律清除,在難也要這麼去做!
祝你幸福。
2樓:水纞花
我想還是不用扔了,好好留著!為什麼說初戀是不該回憶的?是不是因為它對你來說是痛苦的。
有些事,不管他是好還是壞,終究它是屬於我們記憶中的一部分!最後感慨一下:有些事遺忘,便是永久。
有些人,遺忘,便是可悲。
3樓:攜帶荊棘
記憶可以被遺忘,但歷史不會因此而修改。
可以把一些有價值的東西留下,當做「記憶的遺產」,也是自己存在過的印記,不然的話等你想回憶這一輩子的時候,你會發現一切都很模糊。
像資訊什麼的就刪了吧,如果不想刪就打在word裡存個文件。
4樓:baby娃娃
不要扔…等到你以後…回過頭來看看…一切都是美好的…即使現在覺得不怎麼好…
5樓:走出長安城
不應該,因為初戀總是最美好但是又是最傷心的東西,就把它當成自己最最出色的回憶吧。
6樓:1個看不到悲傷
我就得還是放在乙個比怎麼起眼的角落裡,等你的人生美滿了時,再拿出來看,這樣,你就會覺得那是有多麼的美好與傷感。
7樓:翻個身曬太陽
丟掉!暫時的痛苦!
不丟掉!永遠的痛苦!
分手了初戀的東西是應該留下還是扔了?
8樓:煩死了不能在煩
大多數的人一般不會留著,要麼丟掉,要麼還回。不想留著是因為敏明或多或少有些感情潔癖,同時也是為遇到下一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但更多的還是向過去揮手告別的儀式感需要,把ta的東西都丟掉,把ta忘掉,把這段回憶忘掉,徹底的和過去說聲再見。
也有的人選擇收藏至少一件當年的物件,證明自己曾經愛過。畢竟能滿心滿意陪你橋肆告一段的人不多,以後便是可以不在意了,那些回憶也是隻屬於你自己的珍寶。
也有人選擇隨意,丟也好,留也罷,都不刻意而為。因為東西無罪,如果你還對上一段感情抱有念想,如果你還對ta念念不忘,那麼這些東西自然被賦予意義,但如果你有一天選擇放下了了,那東西就是東西,沒有任何意義。
還有的人不知是丟在留,索興把這些東西送到了失戀博物館。全世界關於失戀主題的博物館有很多很多,「捐贈愛情的遺物,將愛的回憶珍藏在這裡雹肆,然後繼續前行」是這些失戀展的初衷。一週前美國洛杉磯失戀博物館開幕,展覽上的愛情遺物們吸引了參展人群的注意。
9樓:程式設計大神尼爾
能用的伍兄帆就留著,不能用塵虛的就扔了。畢竟生產這些東西都需要花金錢。如果是紀念品這種,可以考慮還給初戀。自己的自己儲存。兩個人合影的話建議撕了丟了腔雹。
初戀的東西還留著嗎?
10樓:載蒼
初戀的東西留著有什麼茄卜用呢?能扔的話就扔了吧,畢竟已經成為了過去式。重新開始重新出發,人人都會經歷初戀,但初戀往往都不成功,因為我們還不懂什麼是愛情,等氏早到我們理顫核穗解了愛情的真諦,初戀已經離我們漸行漸遠。
我的初戀該不該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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