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過工傷的朋友請進 有等級的鑑定後 本人有幾張證書 知道的下謝謝

時間 2025-01-18 08:00:3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乙個工傷認定書、乙個是勞動能力鑑定報告!

就這2份!不給你工傷待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樓:貴陽傑上海主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網友

一共有三份鑑定結論出來,你保留乙份就好了,還有就是保留乙份工傷認定書,這兩個都是要原件的。有這兩個東西就可以了。

4樓:網友

工傷你只要有二份證明就行了:乙份工傷認定書,乙份勞動能力鑑定書。

5樓:嘉嘉的樂園

一共有三份鑑定結論出來,你自己保留乙份就好了,還有就是公司保留乙份,理賠公司(保險公司)。正面右邊都有寫好是作什麼用的!

拿了工傷等級鑑定結論以後應該做什麼?

6樓:乙隻大象

工傷鑑定之後下步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核對鑑定結論。

看鑑定的結論有沒有問題,當事人要是對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2、估算賠償數額。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

3、處理賠償事宜。

1)用人單位服從工傷認定。

勞動者可以進行兩級鑑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社保**支付部分按行政支付出現要求支付,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罩困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如遭受拒絕,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不服仲裁結果,15日內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不服裁決,30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若法院撤銷裁決,勞動者在15日內提起訴訟。之後經過一審、敏好二審後獲得工傷賠償。

2)用人單位不服工傷認定。

勞動者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經過一審二審,得到撤銷工傷認定或得到相關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橋悶鉛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一定要鑑定等級嗎?

7樓:劉偉長

如果需要賠償就需要鑑定,工傷級別鑑定標準就是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一、什麼是工傷傷殘鑑定等級。

工傷傷殘鑑定等級是指勞動能力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和自理障礙粗亂散的等級鑑定。勞動障礙分為十個殘疾等級,其中最重的是一級,最輕的是十級。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陪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二、工傷鑑定級別標準。

工傷等級鑑定以勞動能力鑑定、醫療依賴、生活自理障礙、器官損傷、功能障礙等相關內容為標準並以此來進行劃分傷殘等級。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也會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將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

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巖氏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一定要鑑定等級嗎?

8樓:洪利

關於是不是工傷一定要傷殘鑑定,首先發生工傷後需要做傷殘評級,但是不是必須的敏培,知識如果不做就得不到相應的工傷賠償。您可以根據您的具體情況而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汪拿畢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困芹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了就能鑑定上等級嗎

9樓:何帆

大家所稱的 工傷傷殘鑑定 ,實際就是 工傷 後 勞動能力鑑定 。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因消握此,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改橋族定。

一般情況下是 工傷認定 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如果傷情沒有核弊穩定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麼是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不受理,要麼是勞動鑑定機構也不會出具鑑定結論 。申請 傷殘鑑定 時,公司、工傷員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並且在申請 工傷鑑定 時,應提交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我單位有一員工自己申請做的工傷鑑定,現工傷鑑定結果認定為工傷,傷殘等級為十級。現在想問一下單位需要

10樓:網友

《社保法》第三十八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1)**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救治和**期間的待遇。包括工傷醫療和**待遇、住院伙食補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並報經辦機構同意到本社群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圖中所需要的交通、食宿費。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需要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的,按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一次性支付傷殘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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