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如沒有其他證據 法院質證後,借條可能會被認定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第六十六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私隱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時出示。
第六十七條 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2樓:化學天才
女方有可能申請了財產保全。被告如果提供擔保,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借據具有法律效力,是法定證據---書證之一。你說只是雙方開玩笑,這恐怕在法律上很難得到支援,因為你找不到是開玩笑的證據。
3樓:網友
1、法院將房子凍結是女方申請法院訴前保全。女方要求返還合資買房的20萬 要提供證據法院才會支援。沒有她出資20萬的證據法院不會支援。
2、開玩笑的寫了一張20萬的借條給女方 ,簽名或按手印具有同等效力,要否定該借條實踐中有點困難,你必須向法官說明當時書寫借條的情形,要求女方說明借款用途,她有20萬的資金**,當時是現金還是銀行轉賬。逐一反駁證明不存在借款的事實。
4樓:律臨李禕琳
法律分析:關係自行解除。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訴請求關係。
同居期間的或者糾紛,可訴訟解決。解除同居關係的子女撫猜遲養:可比照凱羨離婚糾紛中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
解除同居關係的財產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穗孫李、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如何處理同居關係財產糾紛
5樓:張麗珍
同居中的財產糾紛處理方式是:有協議的,哪禪協議優先;協商不成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九缺緩高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伏尺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零四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同居關係產生的財產糾紛應如何處理
6樓:王鵬
法律分析:同居期間的財產可以通過自己協商解決,協派鎮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早族的解釋(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塵睜粗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居期間財產糾紛如何處理,男女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shine雪瑞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對同居期間的財產 債務的處理作了如下具體規定 1 分割財產時照顧婦女 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2 同居期間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
如何處理家庭財產糾紛,如何調解家庭財產糾紛?
1 根據財產所有權取得的法律事實的不同以及財產所有權人數量等因素的不同,嚴格地把家庭共有財產與家庭共同生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成員所取得的個人財產區別開來。對非財產所有人的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而主張權利的任何請求,均不予支援。2 在家庭共同生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人未經其他家庭成員共有人同意...
情侶在同居期間的債務如何處理,同居關係的債務怎麼處理
律達網法律服務 律達網 李某與張某在大學期間戀愛,畢業後李某與張某未婚同居期間,李某向大學同學王某借款2萬元未還。李某向張某分手道別後不知去向。王某起訴張某要求歸還借款2萬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11條的規定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