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兩淮鹽運史好比現在什麼官職
1樓:網友
據《明史·職官志》,吳王丙午年(1366年)始置兩淮鹽運使,洪武元年(1368年)再置通州、泰州、淮安3分司判官。各鹽場長官稱百夫長。二十五年(1392年),各鹽場改設鹽課司大使、副使。
兩淮鹽區設都轉運使1人(從三品),同知1人(從四品),副使1人(從五品),判官3人(從六品),各鹽場大使、副使各1人(俱未**);此外又設巡鹽御史1人(正七品)。
鹽商與揚州》將清代鹽務管理機構和鹽官作了詳盡考證:順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揚州設立兩淮巡鹽察院署和兩淮都轉鹽運使司。兩淮都轉鹽運使司的長官稱兩淮都轉鹽運使,或運司使,從三品。
清朝前期,兩淮鹽區還設定巡鹽御史,是兩淮鹽區的最高鹽務專官,無定品,任期一年。再設兩淮都轉鹽運使司和湖南湖北、江南江西各鹽道。鹽運使具體掌管食鹽運銷、徵課、錢糧支兌撥解以及各地私鹽案件、緝私考核等。
鹽運使的屬官有鹽運司運同(又稱同知,從四品),運副(鹽運司副使,從五品),運判(即鹽運司運判,從六品)等。兩淮鹽運使下設通、泰、淮三分司和30個鹽場(後合併為23鹽場)。其中淮安分司後移至海州(今連雲港),更名為海州分司。
鹽運分司的長官由鹽運司的屬官(運同、運副、運判)兼任,代鹽運司直接管轄鹽場之鹽政並負糾察之責任。各鹽場設場大使一人,執掌場課收納、產收緝私等。鹽運司的屬官還有監摯同知(正五品,負責核對鹽斤)、批驗所大使(正八品,專掌鹽引批驗)、庫大使(正八品,掌收納鹽課及其庫貯)。
湖南湖北、江南江西各鹽道為負責食鹽銷售地鹽運鹽銷管理的機構。
清朝兩淮鹽運史中有姓汪的嗎,聽老人說祖上有當過的
2樓:網友
清朝兩淮鹽運使沒有姓氏為汪的。
但是清朝鹽運使中確有汪氏的人,他是長蘆鹽運使汪士元(1877年-1935年以後),字向叔,安徽盱眙(今屬江蘇省)人,中國近代**、書畫家、收藏家。汪士元為清朝監生。於光緒三十年(1904年)中進士,殿試名列二甲六十六名。
此後,他入直隸總督楊士驤幕,後任直隸河間兵備道、長蘆鹽運使等職。
希望能幫到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