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以後父母不在了,是不是房產證上的子女能直接繼承呢

時間 2021-06-20 10:23:38

1樓:鄭浪啪

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樓:貴陽楊澤律師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相對於遺囑繼承而言的,語源自羅馬法的successio ab intesta,亦即非遺囑繼承。

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蔘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法律特徵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是主要的繼承方式。法定繼承有以下特徵:

第一,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的補充。法定繼承雖是常見的主要的繼承方式,但繼承開始後,應先適用遺囑繼承,只有在不適用遺囑繼承時才適用法定繼承。因而,從效力上說,遺囑繼承的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對遺囑繼承的補充。

第二,法定繼承是對遺囑繼承的限制。各國法律雖都承認遺囑繼承的優先效力,但也無不對遺囑繼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許多國家的法律都規定了法定繼承人的特留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因此,儘管遺囑繼承限制了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但同時法定繼承也是對遺囑繼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繼承中的繼承人是法律基於繼承人於被繼承人間的親屬關係規定的,而不是由被繼承人指定的。從這點上說,法定繼承具有以身份關係為基礎的特點。

第四,法定繼承中法律關於繼承人、繼承的順序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的規定是強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變。

第五,法定繼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遺囑並存。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適用情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繼承原則

繼承順序

適用法定繼承時,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①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法》第10條)。

②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繼承法》第13條)。

第一繼承人

配偶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係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

須注意:①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於判決宣告時並未自然死亡)於判決宣告之後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決尚未撤銷,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繼承權。

父母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須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子女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須注意:①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②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養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根據《收養法》第15條規定,收養須辦理收養登記,未辦理登記的,收養無效。)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名義上為養孫子女,實際上屬於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的,該“養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參與繼承,當然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胎兒胎兒的父親死亡,給胎兒保留應繼份額的時候,胎兒的地位相當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不過,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胎兒的應繼份由其父親的繼承人繼承。

第二繼承人

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亦屬“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才能互為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

須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①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屬於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由其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②其父母先於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而是以“代位繼承人”的身份參與繼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當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遺產分配

根據《繼承法》第13條規定,法定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份額,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1.原則上,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但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經過協商,允許“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處理:①基於對弱者一貫同情和照顧的立場,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並且缺乏勞動能力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多分;②作為激勵機制,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多分;③作為事後懲罰,對於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卻不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繼承人以外的遺產取得人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3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沒了房子自然是作為遺產按法律規定進行繼承。房產證上雖然寫了雙方的名字但依然是作為共同財產處理,屬於老人的那一部分財產,對於所有的繼承人都有權繼承。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有無處置房產的有效檔案(遺囑公證、語音公證等、、、)。上面寫誰就算誰的。沒有就看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了,有要的,就要分了。

5樓:匿名使用者

1、房產證上面加了子女的名字,概念為此房屋權利人為子女及父母,屬於財產共有。

2、如果父母去世了,如果有遺書的話依據遺書分配,如果沒有遺書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直系親屬遺產繼承人平均分配。

3、房產權利按照權產權證上權利人的個數平均分配,父母的部分子女依據遺產繼承獲得,但是需要繳納該部分的遺產繼承所得稅。

房產證上寫有子女的名字,父母去世後,子女是否不需要再辦理過戶,不需交繼承稅、遺產稅等?

6樓:尒影看兲芐

可以辦理過戶

截止到目前,中國還沒有繼承稅和遺產稅。

1、繼承權是自然人基於一定的身份關係享有的權利

2、繼承權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遺囑而享有的權利

3、繼承權的標的是遺產

4、繼承權是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才可行使的權利的效力。

5、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繼承主要費用 繼承權公證

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

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繼承是遺產人死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所以這種過戶方式的人比較少。同時,繼承房產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房產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死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第三,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方可生效。

贈與主要費用 個稅+契稅+公證費

如果以贈與方式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但因為贈與是被認為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還需要契稅和贈與公證費,這些費用要遠遠高於買賣過戶的稅費。